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间的冲突事件。
3名醉酒男子闯入学校,一名醉酒男子掐住男同学小超(化名)的脖子,小超挥拳反击后该醉酒男子倒地。
结果,男同学因为打伤了对方,遭到刑拘,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
没想到,张艺谋导演指导的《第二十条》,就这样真真实实地发生在了济南,太过匪夷所思了。
据悉,事情的起因是一起见义勇为案件。
当天,3名醉酒男子假装外卖小哥戏弄一名女同学,双方发生口角,3名男同学发现后进行了制止。
也有人报了警,警方前往处置之后,双方达成了和解。
可是没想到的是,后来,这3名醉酒社会人员,又闯入了学校,对小超进行报复,还掐了小超的脖子。
小超感到呼吸窒息,情急之下挥拳反击,把男子打倒在地。男子倒地瞬间,头部撞到在地。该醉酒男子目前在医院救治,诊断为脑疝。
如今,这一名男子已经做完手术,从ICU转到了普通病房。
由于醉酒男子受伤过重,达到了立案标准。
所以,本来是见义勇为,而且是受害者的小超,竟然被刑拘了,情况相当严重,搞不好的话,可能还会留下案底。
这样小超这一辈子,就很难可以获得好的发展了。
实在是叫人感到匪夷所思。
而一定要说的是,3名醉酒男子在报复小超的过程中,想翻过栅栏闯入校园,未成功,随后又不顾保安劝阻强行从校门闯入学校,与小超等3名男同学发生肢体冲突。
这样的情况,实在不要太过恶劣。
也就是说,小超他们呆在学校,却依然被社会人员掐脖子,学校的保卫科形同虚设。
警方让小超的父亲签认罪认罚证明书。
不过,小超的父亲拒绝了警方的要求,见义勇为有什么错?
为什么还要签认罪认罚证明书?
在被掐脖子的时候反击,这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还要被刑拘判罪?
小超的父亲非常气愤,强调醉酒男子冲进学校里面,并且是他先动手打的我孩子。
对此,不少网友都支持小超与其父亲的行为,认为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不需要负刑责。
然而,警方的操作,却依然叫人扎心。
对此,他们只敷衍地说了:“案件正在侦查中,不方便对外透露办理情况。”
而受害的那一名被调戏的女生,则不愿意出来发声。
叫人感到有些遗憾。
这一起事件,的确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案件。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案件发生的地点是在校园内,学生群体已经属于被侵犯的对象了。
其他外来人员,从闯入校园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是犯罪分子。
而且,这一些社会人员还有调戏女学生在线,动手打人在后,这样的行为,无疑是构成了寻恤滋事的违法行为了。
而小超,不过是在被危及生命的时候反击,何错之有?
切勿让老百姓寒了心。
对于这一起案件,你怎么看?
请公安解释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什么叫正当防卫
请当地警方解释下,在校园被外面人闯进去掐脖子是不是要被对方掐到半死不活才能反击,这样才算正当防卫
民警能不能在有法律专业人员指导性办案?按常理来说,明显是正当防卫[得瑟]
三个喝了点酒就调戏女学生,然后被呵斥后就强闯行政公共单位,殴打学生,这已经属于团伙冲击行政公共单位,危害公共安全了,属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大,按说学校里的保安直接摁死他们都无罪。在学校保安失职的情况下这种由行政公共主体自发组织的制止犯罪的行为跟不不涉及正当防卫与否,是见义勇为的行为,毕竟学校里的女学生多着呢!三个刚调戏完女学生的人就强闯进学校,谁能为他们的下一步行为做背书呢?
纪委监委:警工涉嫌绑架拘禁
几个醉汉,强闯校园,寻衅滋事,掐孩子脖子,违法在前,被反击倒地受伤,自找的。孩子无罪,妥妥的正当防卫。
如事实如此,就是正当防卫。
黑警
想知道这社会人员背景,能
他们不配穿这身衣服。
有危险时该出手就出手,如果换了你也会出手吧!?
应该被调查的是警察和醉鬼的身份
没错,先挨打,别还手,争取别被打死,然后报警,如被打死,别人报警,这是正确处理方式,。而且见义勇为,只能动嘴别动手。
现在法规是到了,应该根据不少案例的实情,作参考修改,及完善,细化的时候了
闯校园的醉酒男绝对不是普通人!查查背景就知道了![得瑟]
这是典型的见义勇为加正当防卫
对闯入校园的恐怖分子杀无赦!开除立案单位全部公职人员!
要调查背后的保护伞了
[得瑟]警察演示下被掐脖子的正确做法如何?你可以打人杀人不允许人自行脱险?
这是正当防卫,难道又属互殴?公理何在?
这是估计人们互殴吗?反正动不动手都会被抓
到底是谁不懂法?谁是法盲?
醉汉后面有人
警察叔叔专业知识有待提高
希望还防卫者一个公平
寒心,哪么门路操作。
为济南警点赞
不应该还手应该说请你放开谢谢
被调戏的女生为什么不发声,她说的,才是真的,别瞎逼逼
如果是进派出所这样做会不会又是这样结果?我并不是说不尊重法律,我们守法这是不懂不理解才问
要不要严厉打击警界
现在的警察一言难尽,学生比无赖好欺负多了
估计济南公安又要被人搞舆论,让子弹飞一会儿…
绝大多数执法的本身是法盲,这种事换位思考,如果是你子女被掐脖子会怎么样?换个国家都是正常防卫![得瑟][得瑟]
闯进学校的醉鬼也是人渣,他们拿酒盖脸,无法无天,应该抓起来,刑拘。
案件如此清楚,还这样判。肯定有鬼
小编扯犊子的……
见义勇为,正当防卫
很好的案例。见义勇为是前一次,虽然你是见义勇为被人报复,但法律上不会把你这次当成见义勇为,别人对你有伤害行为,你把别人打伤,你自己无伤,对方至少轻伤,对方是过错方,你有见义勇为的行为,你符合所有减轻处罚的条件,但就是妥妥的防卫过当造成人轻伤,被刑拘完全符合法律。换句话说,警察负责抓这是他们责任,他们又不负责判,你要看检查机关,法院怎么判。
呵呵
第一,自媒体发的东西不知真假(太多自媒体造谣,已经无法判断真假了),第二,一面之词,有没有可以隐瞒细节不可知,第三,有人受伤了,无论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都不是警察能决定的,要由法院判决,警察只负责控制嫌疑人。
这女的真无耻!
这学校的保安全是瞎子吧??俗称瞎子保安??
这年头,有些事只能被骂上热搜才能处理好,悲哀
这边有济南超市老板把超市收入给员工家属治病,给济南上大分,另一边有济南大学生正当防卫被拘留拉后腿[点赞]
既然那个女同学不愿出来发声,说明人家喜欢被调戏,你这男同学既坏了人家的好事,还出手打人就是多管闲事了。所以,凡事看热闹就好。
查查三个醉汉到底是干什么的才重要
我害怕了,这样以后我都不知道怎么才能好好的活着了。
现在的执法人员应该好好学习了
现在是谁有伤谁有理,哪管你有理没有理。什么防卫不防卫,你只要动手就是互殴。
法律能不能保护守法之人,不能让守法之人寒心。
执法人员前提就是要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否则还不如不执法
先起诉学校,把学校拉下水再说其他的。在学校发生的事,学校不出面说不过去。
掐脖告他杀人未遂啊[得瑟]
哇哦!是不是该挖下这三个醉鬼的背景哦?谁家的儿子或者小舅子?[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现在有正当防卫吗
等到被犯罪分子伤害至死,然后变成励鬼去报仇才叫正当防卫
请问警察,当时调戏的是你的子女,有男同学打抱不平,能算见义勇为吗?
估计应该是对“正当防卫”理解错了,应当被掐死或者掐个半死没有行动能力后才反击,那时就肯定算是正当防卫了。
[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打你,你还手就是你的不对,还伤人
什么逻辑
国内的137所日本人学校的学生,一毕业就能拿到绿本,然后就直接就分配各个机构单位。
只要是高法司法解释模棱两可。明确不退让就可以解决的事,非要顾及罪不及死,别犯罪呀。
如果小超留了案底,恳请有能力的企业老板优先雇佣这位见义勇为胸怀正义的青年
这位女生一定是有问题的,否则就不会有外来人员的调戏,女生不敢发声,是因为怕查出问题就切底完了。
要相信政府
醉酒男子是警察爹
校长呢,又躲了
能不能告它渎职罪
肯定是互殴呗
乌龟自卫法!双手抱头!屁股抬高!趴在地上!打不还手!没死报警!成功自卫!死了开席!也成功自卫!警察叔叔没烦恼!法官叔叔也不头疼!一锤定音自卫没毛病!
关键是头部着地,这是公安部门作出刑拘的依据,后续肯定要追责学校责任的
什么垃圾学校???地方。名称全公开
看着这样的,无语了
看官方通报就晓得了
这样的警察需要进行普法教育
那三人属寻衅滋事,为什么不拘留?
真想评论几句!
首先把别人定义为醉汉就是先入为主,想煽动舆论逃避法律制裁
没事,警察说了不算,还有法院和检察院。
什么时候的事
校园调戏女生,应该打死
这事儿好,等我哪天觉得不行了,喝点酒去找事
啥年月有事谁还报警?
范守云和傅首雨联合出品![鼓掌]
肯定又是互欧!
这学校真没用,自己学生被欺负了也不出头。垃圾学校
喝酒去学校调戏女学生,打学生,没事?
我小声的问一下:这算不算互殴?
假公安,或者是收了好处费
中国警察的耻辱。。。
我想知道这些社会人员是什么人?是不是有什么背景?能让警方这么做,肯定大有来头
用法不当,脑子分辩是非能力太差,最起码的理都不懂,还讲屁法,
告诉家里人,不要出一分钱给醉汉当医药费。
因为你是个好人
想问下,学生被刑拘半个月了,那三个醉汉有啥惩处?
看来昆山龙哥的肠子还是白掏了
妥妥的正当防卫,而且是见义勇为![点赞][点赞][点赞]
如果被调戏的女生是公安局长女儿,保正是正当防卫!所以见义勇为也要看看是谁人先!这是在扭曲正义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