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湖北谷城十余年山林权属纠纷:基层违规与民生维护权益诉求

在湖北省谷城县冷集镇陈山村,一场横跨十余年的山林权属纠纷,早已超越单纯的产权争议本身,直指基层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与后续治

在湖北省谷城县冷集镇陈山村,一场横跨十余年的山林权属纠纷,早已超越单纯的产权争议本身,直指基层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与后续治理中的责任缺位。2005年,村民张某超经村集体认可合法承包的大田沟山林,在2009年林权确权时,被时任村委干部吴某理违规划转至村民张某清名下。而关键事实是,被登记为权利人的张某清自始至终从未主张过该山林的相关权益,相关人士直指这一系列操作系基层干部违规运作所致。十余年间,张某超家人坚持不懈奔波维权,核心诉求清晰明确:还原林权归属真相、追究相关人员失职责任、堵塞基层治理漏洞,让被"错配"的林权回归合法权利人,让基层失责行为得到应有的追责问责。

(图片由村民提供)

林权蹊跷易主:暗箱操作与被动登记的荒诞一幕

2005年,陈山村集体山林柴山的公开处置流程秉持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村民张某超在村小组会议上获得全票同意后,以村委统一开具的收款专用单据(金额明确且加盖村委相关印章)和详细标注山林边界的手写合同为合法凭证,正式承包了大田沟范围内的山林。"当时参会的十几户村民都在场见证,合同上对山林边界标注得十分清楚:上至马永章边界,下至三合班边界,北起山顶,南抵田畈,当时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参与当年会议的村民罗某有回忆道。事后,包括张某群、张某国在内的8位村民还共同签署了书面证明,确认"张某超2005年购买(大田沟)自留柴一事情况属实"。这份兼具"集体决议认可"与"书面凭证支撑"的承包关系,在当时的乡村治理语境下具备充分的合法性。

然而,转折发生在2009年全国林权确权登记这一关键节点。彼时,张某超因外出务工,且家中老房被意外占用,常年无法返回村里。时任村委干部吴某理在既未通知张某超本人,也未再次召开村小组会议征求集体意见的情况下,仅凭个人意志便将大田沟山林的林权登记至村民张某清名下。这一"暗箱操作"在后续的协调过程中被彻底揭开——张某清在多次现场沟通中均明确表态:"确权本来是村里的事,我当时只想要自己的小田沟山林,吴某理却说张某超的大田沟山林就是我的,之后便强行把这片山确权到了我名下,这事儿和我没有关系,要找就找村里和吴某理。"这番表述被张某超家人完整录音,成为佐证基层干部"擅自处置"林权的核心证据。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张某清名下那份所谓的"合法承包合同"实则漏洞百出:合同显示承包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79年12月31日,但落款签订日期却出现了"2008年"与"2009年"两个相互矛盾的版本,时间逻辑混乱一目了然;此外,据多位村民证实,2005年前后村集体处置山林时,普遍采用"手写合同+收款收据"的形式,极少出现"规范打印合同"。张某清这份"待遇特殊"的打印合同,更像是为掩盖违规操作而事后补做的"虚假凭证"。

(图片由村民提供)

(图片由村民提供)

(图片由村民提供)

漫漫维权之路:十余年拉锯与基层推诿的无奈抗争

"自2010年偶然得知林权被擅自转让后,我们就从未停止过维权,但每一步都像是撞在棉花上,毫无进展。"张某超的家人细数十余年来的维权历程,满是疲惫与无奈。最初找到村委会反映情况时,时任村干部以"事情过去太久、现任不了解前任工作情况"为由推脱责任;随后向冷集镇相关部门信访,得到的答复是"需纪律部门介入调查";镇纪律部门受理后,仅做了简单的笔录询问,并未调取当年的村小组会议记录、村务账目等关键证据,最终以"证据不足"草草收场。2025年6月,县纪律部门以张某超涉嫌诬告陷害等问题将案件移交给县公安部门,同月,张某超被县公安部门以诬告陷害为由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维权期间,张某超家人曾多次要求与吴某理当面对质,却被镇、村两级以"避免发生冲突"为由阻拦。更令人愤慨的是,吴某理在一次私下接触中竟狂妄直言:"镇纪律部门有我的人,我有双重保护伞,你们找谁都没用,这事儿就这么定了。"这番言论进一步印证了村民对"基层权力庇护"的担忧。2024年,冷集镇人民政府出具《依法分类程序处理决定书》,仅以"双方均持有相关权属证明"为由,将这起由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引发的纠纷定性为"民事权属争议",建议"通过司法诉讼解决",对吴某理违规操作、张某清未主动主张权益等核心事实避而不谈。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当张某超家人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问题,要求核查合同真伪与承包款项去向时,村里不仅提供了与该纠纷无关的其他山林合同作为"佐证",还试图修改原始村务记录,疑似伪造"张某超自愿放弃林权"的虚假材料,所幸被细心的村民当场识破。现任村里工作人员在面对质询时,先是承认张某超当年出具的收款单据属于村里正规凭证,转头又以"年代久远、账目未入公账"为由,否认收到过张某超的承包款。这种前后矛盾的表态,让维权者陷入了"承认事实却不解决问题"的怪圈。

(图片由村民提供)

核心诉求明确:还原真相、追责问责、堵塞漏洞

十余载的艰难维权路,张某超家人的诉求始终明确且坚定,背后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坚守,更是对基层公正的深切期盼:

一是明确林权归属。基于2005年村集体决议、正规收款单据、详细手写合同及多位村民旁证,结合张某清"未主动主张权益、系被动登记"的录音证据,要求相关部门依法确认大田沟山林的合法权属归张某超所有,撤销2009年违规办理的林权登记。

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时任村委干部吴某理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处置集体资产、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镇纪律部门调查流于形式、村委伪造证据、推诿塞责等失职失责行为,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立案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涉嫌违法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要求冷集镇政府牵头,对全镇范围内的林权确权登记情况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核查"无原始合同、承包款项未入账、登记人与实际权利人不符"等异常情况;建立村级集体资产交易公示制度、村务账目终身追溯制度,堵塞基层权力寻租和违规操作的漏洞,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四是补偿维权损失。要求相关责任方对张某超家人十余年维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误工、律师咨询等各项合理损失予以补偿,让权益受损者不再为基层失责"买单"。

"我们并非单纯争夺一块山林,而是要讨一个公道。"张某超家人表示,基层干部的擅自处置让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续的推诿塞责更让人心寒,"如果连白纸黑字的合同、集体认可的事实都不算数,那老百姓的权益还能靠什么来保障?"

治理反思:基层失责不应让群众买单

这场持续十余年的山林纠纷,本质上是基层治理失序、权力监督缺位导致的"人为矛盾"。吴某理的"擅自处置",是对村民财产权和集体决策程序的公然漠视;镇、村两级的"推诿塞责""模糊处理",是对行政责任的逃避,将本应由基层部门纠正的行政过错,转化为群众的维权负担;而"伪造证据""权力庇护"等行为,更是严重透支了基层治理的公信力。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基层治理精细化的今天,陈山村的这起案例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基层权力的运行必须被置于制度的笼子里,集体资产的处置必须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林权确权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必须严格依规依纪开展,容不得半点"暗箱操作"。张某超家人的诉求,不仅是为个人权益发声,更是对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的深切呼唤。

目前,张某超家人已正式向谷城县相关部门递交材料,请求确认林权归属并撤销违规登记。这场纠纷的结果,不仅关系到一块山林的权属归属,更关系到基层治理的公平正义能否真正落地。期待当地有关部门能正视问题、主动作为,以彻底的调查、公正的处理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让失职者受到追责、权益受损者得到保障、制度漏洞得到填补,真正重建群众对基层治理的信任。

事件后续进展,媒体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