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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 5 户房屋被违法强拆四年未决 诉求合法权益保障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某街道社区 5 户居民的违法强拆案,因赔偿协商无门,执法部门裁定不公、争议持续引发关注。2021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某街道社区 5 户居民的违法强拆案,因赔偿协商无门,执法部门裁定不公、争议持续引发关注。2021 年 1 月,广丰区城市管理局(下称 “某区城管局”)未履行法定程序强拆 5 户合法房屋后,多部门相互推诿责任,执法部门赔偿裁定未切合实际与法定标准,居民合法权益无保障,四年悬而未决。

(图片由拆迁户提供)

违法强拆:程序、流程均不合法、事后拒担责

2021 年 1 月 14 日至 20 日,某区城管局违反《土地管理法》及《590 号令》,未按 “先补偿后搬迁” 原则,未提前通知,未登记屋内物品,强制拆除合法房屋。此后 5 户提起行政诉讼,江西省德兴市执法部门及上饶市中级执法部门作出(2021)某民初 38 号至 42 号、(2021)某行终 212 号至 215 号生效裁定,裁定某区城管局强拆违法、依据不足,认定房屋合法。

更关键的是,强拆前该省人民作出 [2020] 第 190 号回复、该省自然资源厅 [2020] 208 号回复、该市自然资源局某区分局回复,均在《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回复》中明确说明该涉案区域未获国家审批与省上级部门审批,也未发布任何补偿安置方案,强拆无法律依据。强拆后,5 户多次协商赔偿遭拒绝,2022 年 11 月 8 日,某区城管局出具书面材料《行政赔偿答复书》,以 “违法建筑” 驳回全部请求,回避违法责任。

(图片由拆迁户提供)

多部门推诿:四年多奔波百余次,维权遇 “踢皮球”

近四年多,5 户居民往返区上级部门、城管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超百余次,深陷 “推诿怪圈”。2025 年 3 月,某居民再赴区城管局协商,该局负责人先搪塞,后被驳斥推责:“城管局只负责盖公章,实际执行强拆是区上级部门领导负责,与我们无关”。同年 5 月,5 户居民向驻赣中央第十五巡视组提交证据材料,巡视组交办省信访局转某区上级部门处理强拆事件,但区上级部门至今无任何回应。

(图片由拆迁户提供)

执法部门赔偿裁定不公存争议

2023 年至 2024 年,5 户居民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德兴市执法部门、上饶市中级执法部门裁定存在争议,未体现《国家赔偿法》惩戒性,违法低成本甚至无成本违法,可能导致行政执法机关今后多采取类似违法手段。

争议 1、房屋面积、结构性质背离产权与实际

两审执法部门未采信房屋合法产权证与实际测量面积,反而片面采纳某区城管局提供的虚假测绘证据。2024 年 4 月 16 日,部分居民到某有色金属测绘院调查取证,3 位测绘院副院长、院长明确表示,在该市广丰区没有做过任何拆迁测绘项目。

争议 2、房屋价值评估存在不真实

两审执法部门未认真调查该涉案区域房屋的真实房价,对于 5 户提供的市场价格(含周边房屋买卖合同价格)的真实证据均不采纳,反而片面采纳某区城管局提供的不真实甚至无原件的评估报告。2024 年 12 月 30 日,部分居民到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调查取证,该公司法人代表明确说明没有做过这几户的任何评估报告,无法提供评估报告或原件,取证过程中还报 110 出警,有出警记录为证。

争议 3、同案不同判

两执法部门没有按统一的赔偿标准执行,如其中 1 户居民房屋价值没有提升 3% 的浮动,其余 4 户均有提升 3%;另外,部分居民房屋面积按该区某街道某指挥部公示面积计算,而其余 4 户则按城管局提供的不具实际依据的测绘面积计算。

争议 4、合理合法诉求被驳回

5 户居民提出的赔偿屋内物品、附属设施、租房过渡费用、律师费用、精神损害费等诉求,均遭两审执法部门驳回。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案例,屋内物品、附属设施、租房过渡费用都属直接损失,而律师费用作为因房屋违法强拆维权产生的实际费用,也属直接损失。

(图片由拆迁户提供)

5 户核心诉求:只求公平、公正、拿回合法产权

“我们不要额外利益、只求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5 户提出三项诉求:

按实际面积核算:采信产权证与实际测量面积,将砖混、砖木结构居住用房统一纳入合法财产核算。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 48 条规定原则,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宅基地、安置房或货币补偿方式。

多部门担责:由某区上级部门落实赔偿房屋价值、屋内装修、屋内物品、附属设施、租房费用、律师费等相关损失。

被强拆 5 户居民困境折射基层治理问题,媒体呼吁:

上级专项督办:建议该省纪律部门、住建厅、司法厅组建联合督查组,彻查某区城管局强拆、虚假证据及推诿问题,责令某区上级部门成立 “赔偿协调组”,明确协商时限。

司法再审纠错:恳请该省高级执法部门启动再审,核查房屋面积(结合产权证与第三方测绘)、明确赔偿标准(取真实房价),损失认定由城管局承担举证责任。

完善制度:建议该省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行政赔偿指引》,建立 “违法赔偿备案制度”,提高违法成本。

法治生命力在于实施,“违法必担责、受损有赔偿” 是底线,期待相关部门积极作为,解决 5 户居民四年维权困境,让公平正义落地。

事件后续,媒体将持续关注。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79
用户10xxx79 10
2025-12-03 20:06
支持正义
用户24xxx48
用户24xxx48 3
2025-12-03 22:49
他们违法,工资福利待遇一样不少

用户10xxx03 回复 12-03 22:52
一针见血

用户10xxx03
用户10xxx03 2
2025-12-03 22:44
四年时间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太漫长了,期待相关部门能积极作为,让公平正义早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