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发出

太原日报 2024-05-11 08:14:11

本报讯(记者 任蕾 通讯员 张雯静)判决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却未主动履行。5月8日,晋源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某公司,送达了我市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在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执行案中,申请执行人为太原市某贸易公司,被执行人为山西某有限公司,该案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腾退公司所占案涉土地,但该公司并未主动履行,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月8日,晋源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太原市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并将相关法律法条附后。

收到“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后,被执行人当场表示,自己会主动腾退土地,不需法院强制腾退,并且已确定好新场地,家具已经开始搬离,机械设备一两日之内就开始拆除并搬离。法院执行干警看到被执行人联系搬家公司的车辆来到现场后,这才离开现场。并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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