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说真教育##中使馆提醒在日中国公民防范轻犯罪# 据报道,中国驻日本使馆提醒在日中国公民及来日游客注意防范,不要触犯《轻犯罪法》。据介绍日本于1948年起施行《轻犯罪法》,对33种看似轻微但可能对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作出明确处罚规定,有外国游客因不了解有关法律受到处罚。这些行为包括擅自在他人住宅等张贴广告、告示,或随便移除、污损他人标识物;诈称拥有国内外公职、爵位、学位,或穿着不符身份的法定制服或相似服装;在公共场所插队、言行粗暴、随地吐痰、无故熄灭标识灯或街灯,等等。
我觉的,《轻犯罪法》值得借鉴。一是,我们的学生总体来说,法律意识还是相对淡薄,尤其是在眼下孩子们眼里,以为犯法是很大很大的事儿,一般行为触犯不到法律,所以诸如大至校园欺凌小至随地吐痰之类屡禁不止。二是,总体来看,我们当下的法律法规原则性强、宏观描述多,条文细化和可操作性不够强。三是,在守法与违法之间搭个梯子“轻犯罪”,可以引导人们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普法守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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