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低于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8000万元(含)的金额,按照不超过13.5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相关具体内容于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回购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需在回购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5月31日,海特高新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后续计划
海特高新表示,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与资金到位状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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