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面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送至绥德县法院郝家桥法庭,时隔一年,被告马某某专程前来感谢承办法官田富平,锦旗背后的温情故事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2023年6月,刚刚大学毕业的马某某在考取驾驶证后,驾驶仅投保交强险的二手小轿车与郝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郝某某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24年1月份,郝某某将马某某及保险公司诉至绥德法院,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52226.03元。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郝某某各项损失139563元,判令被告马某某赔偿郝某某12163.03元。
虽已结案,但未能“事了”。由于被告马某某大学刚毕业没有稳定的收入,无法及时履行赔偿,但郝某某生活确实存在困难。于是田法官在结案之后主动进行调解,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马某某解释相关规定,就履行生效判决与失信惩戒造成的后果向马某某做了明确的说明,并转达了郝某某的实际困境。同时田法官也做起了郝某某的思想工作,希望郝某某考虑到马某某没有稳定收入,可以宽限一段时间让马某某筹集案款。后在田法官的不断努力下,马某某在约定的期限内向郝某某及时履行赔偿款项。
“我很感谢田法官,要是没有田法官的耐心调解和细致工作,我可能早成老赖了”,马某某赠送锦旗时感慨道。这是田富平法官几十年如一日的工作缩影,一直以来,田法官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以专业素养为经,以人文情怀为纬,最终让纸面判决转化为人民群众的真实获得感。(绥德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