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拟在昆明、大理、丽江等地试点“旅居生活社区”

都市时报 2024-03-18 18:11:49

省发展改革委就《云南省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凡有建议和意见者,可于4月12日前反馈。

《意见稿》从健全助老服务体系、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大力培育潜力产业、拓展旅居服务业态4个方面提出了17项工作任务。其中,省级财政对老年幸福食堂,按照其供餐能力实行一次性建设分档补贴6万—20万元,对老年助餐服务站点,按照不超过3万元/个标准进行补助。

到2027年全面建成

“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意见稿》提出了工作目标,到2027年,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银发经济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社会资本参与银发经济的积极性大幅提升,老年人产品用品不断丰富,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到2030年,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体系运转高效,银发经济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全面开放,市场主体不断培育壮大,满足老年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更为丰富,智能化等新兴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推广,多业态的养老服务不断融合发展,产业链条健全并向高端迈进,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

到2027年全面建成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健全助老服务体系方面,其中,支持餐饮企业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支持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置集中“配送点”,为送餐进小区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省级财政对老年幸福食堂按照其供餐能力实行一次性建设分档补贴6万—20万元,对老年助餐服务站点,按照不超过3万元/个标准进行补助。地方政府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可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实行差异化补贴或发放助餐消费券。

完善社区居家助老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医疗机构、文化单位、家政物业服务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兴办或运营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购、助学、助乐、助聊“十助”服务项目。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鼓励个人、家庭与养老机构签订“一对一”上门服务项目。推进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建设,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在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增加“综合为老服务”功能,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到2027年,全面建成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照护服务。推动医疗资源富集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保障,对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监测评价。省级财政按规定支持各地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对养老机构普通型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实行差异化补助。推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进村(社区)巡诊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

丰富老年文体服务。完善覆盖省、州、市、县、乡、村五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等项目,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以捐赠、赞助等多种方式,参与老年人身边的文化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省级体彩公益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老年人球类、棋牌、“15分钟健身圈”等活动场地建设;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老年人错峰开放力度;支持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赛事活动。因地制宜发展体育公园”。开展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工作,指导有线电视、IPTV、OTT开设“重温经典”频道和专区。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其中,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需求的关爱服务,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的需求。探索“慈善+农村养老”新模式,鼓励支持慈善力量兴办公益性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设施。

计划推出银发经济领域

招商项目100个以上

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方面,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打造行业品牌。围绕“七彩云南·养老福地”品牌定位,谋划推出银发经济领域教学、生产、研发、管理、服务招商项目100个以上,将银发经济发展项目融入全省各类节庆和招商活动,大力实施“招大引强”行动,精准靶向招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入滇兴业。打造一批在银发产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本土品牌。

开展标准领航行动。在养老服务、文化和旅游、老年用品、适老化改造、智能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拓宽消费供给渠道。鼓励企业设立老年人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专柜和体验店。结合春节、中秋节、重阳节、敬老月等时节,以健康医药、生活照护产品、智能设备等为重点,组织商贸企业优化适老化商品供给,开展打折让利、健康实惠购等促消费活动,满足老年群体消费升级需求。加大适老化家电、家具、洗浴装置等家居产品促销换新,引导商家优化配送、安装、售后服务等流程。

在老旧小区、多层老旧住宅

加装电梯和配备家庭监护设施

大力培育潜力产业方面,强化老年用品创新。丰富发展养老金融产品。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鼓励企业申报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和示范项目。通过“智能终端+人工服务”模式,实现基础数据、服务渠道、服务终端等养老服务资源共享。鼓励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的集成应用技术攻关。

发展特色抗衰老产业。发挥我省立体化气候、多民族聚居、灵长类动物模型资源等优势,大力开展皮肤衰老机理、人体老化模型及毛发健康等研究,探索开展基因技术、再生医学等新技术在抗衰老领域的应用研究。依托云南特色植物提取实验室,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加强抗衰老化妆品原料及产品的研发,持续提升配方和生产工艺。

推进适老化改造。鼓励通过政府补贴、引入社会资本、业主众筹等方式,在老年人、残疾人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和配备家庭智能安全监护设施。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开展场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和健身体育设施。对既有的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和超市、银行、医院、公园、体育场馆、文化场所等空间进行适老化改造。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无障碍设备配置,鼓励和引导网约车企业、定制客运企业、农村客运企业等服务平台设置“无障碍出行”功能。

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

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

拓展旅居服务业态方面,积极探索试点示范。对省域内非云南籍老年人群进行类型识别和聚类分析,精准旅居云南老年人的“客户画像”。在全省范围选取旅居养老产业发展有基础、旅游资源富集的州(市)开展产业试点,在西双版纳、普洱、大理、丽江、保山、德宏、昆明、曲靖、玉溪等片区,以“旅居生活社区”为试点单元,在规划、投入机制、运营模式、产品和线路开发等方面开展试点。

丰富特色产品供给。通过转让使用权等方式盘活存量房产资源,支持用存量商办、公寓等物业改建养老运营物业。鼓励发展分时租赁、民宿经营、连锁经营等租售并举的混合模式,为旅居云南老人提供更多惠居的选择。鼓励旅游景区、企业推动非遗体验、摄影、夜间消费、康养、生态等业态融入旅游功能,鼓励酒店开发长租包租、家庭度假、小团游等创新服务,建设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积极培育森林康养、温泉养生、药食保健、民族民俗研学、世遗非遗体验等沉浸式旅游产品。立足“绿色云品”开发,加大特色农产品的培育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发集医、疗、愈、养一体的旅居健康管理服务产品。强化跨区域合作。

此外,还明确了用地用房保障、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等保障措施。其中,开展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面向老年人的假冒伪劣商品制售行为,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发布风险提示并依法稳妥处置。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意识。

来源:都市时报

全媒体记者:庞继光

编辑:王凌帆

审核:王海涛

二审:钟玲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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