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谁在搞鬼,也想不明白,女方拿了男方几万几十万彩礼不退或者只退一部分的居然不是诈骗不是刑事犯罪,而是用“骗婚”的定义定性,只要女方退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什么责任都不用负,拍拍屁股走人,到底是谁在搞鬼纵容这种现象? 几十万彩礼可是一个家庭几代人的积蓄,然后让一个陌生女人以“结婚”的名义就可以得到这笔钱,拿了钱可以退婚,然后得到这笔钱的一部分,就算是打官司也只是退一部分给男方,凭什么?不就是诈骗吗?不就是刑事犯罪吗?到底谁在破坏中国的传统伦理和法治社会?
不知道谁在搞鬼,也想不明白,女方拿了男方几万几十万彩礼不退或者只退一部分的居然不是诈骗不是刑事犯罪,而是用“骗婚”的定义定性,只要女方退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什么责任都不用负,拍拍屁股走人,到底是谁在搞鬼纵容这种现象? 几十万彩礼可是一个家庭几代人的积蓄,然后让一个陌生女人以“结婚”的名义就可以得到这笔钱,拿了钱可以退婚,然后得到这笔钱的一部分,就算是打官司也只是退一部分给男方,凭什么?不就是诈骗吗?不就是刑事犯罪吗?到底谁在破坏中国的传统伦理和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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