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即保留价,核心规则统一:由法院参照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未评估则参照市价并征询当事人意见,且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市价的70%,这是保障被执行人权益的法定底线。

当事人议价: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他人权益,议价结果直接作为参考价,高效无额外费用。
定向询价:当事人议价不成,且财产有政府定价、指导价或计税基准价时,法院向相关机构询价,结果作为参考价。
网络询价:定向询价不成,财产无需现场勘验且具备条件的,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计算,取平均值为参考价。
委托评估:网络询价不成或财产特殊(如工业厂房、艺术品),委托专业机构评估,以评估结果为参考价。
法院需在查封财产后30日内启动参考价确定程序,确保执行效率。

1.首次拍卖(一拍)
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的70%,具体比例由法院结合房产变现难度、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常见区间为评估价的70%-85%。确定过程需经合议庭评议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批,确保公平。
2.流拍后的降价规则
一拍流拍后,二拍起拍价降幅不超过一拍起拍价的20%,需在30日内同一平台再次拍卖。
二拍流拍后,三拍起拍价降幅不超过二拍起拍价的20%,三次降价后价格通常不低于评估价的50%。
三拍仍流拍的,进入变卖程序,变卖价可在三拍保留价基础上酌情降价,最低不低于评估价50%。
3.特殊情况处理
稀缺豪宅、核心地段不动产,起拍价可适当提高,接近评估价;唯一住房的降幅通常控制在10%-15%,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权。

1.首次拍卖
基本规则与不动产一致,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的70%,保证金为起拍价的5%-20%。拍卖前需提前15日公告,比不动产公告期更短,提升处置效率。
2.流拍后的降价规则
一拍流拍后,30日内启动二拍,起拍价降幅不超过前次的20%。
二拍仍流拍的,可选择以物抵债、进入变卖程序(可再降不超过20%),或直接解除查封退还被执行人,处理更灵活。
3.特殊规定
评估价低于1万元的小额动产(如普通家具、小家电),可探索无保留价拍卖,无需设置最低成交价,甚至可“1元起拍”,加快变现速度。

公告期:不动产拍卖前需提前30日公告,动产为提前15日。
流拍后处理:不动产最多可进行三次拍卖,三拍流拍后进入变卖;动产最多两次拍卖,二拍流拍后可直接解除查封。
特殊降价机制:动产支持小额无保留价拍卖,不动产无此规则。
降价下限:不动产变卖价最低不低于评估价50%,动产无明确下限(除无保留价情形)。
五、实务要点
起拍价确定需经法院正规流程,从参考价测算到审批公示,全程依法依规。
竞买人可参考同区域同类财产近期成交价,评估起拍价合理性,避免盲目竞价。
起拍价仅为最低竞价门槛,实际成交价可能高于或低于起拍价,需结合财产状况理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