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生前给儿子转账233万元,用于儿子学业与购房生活,男子去世后,儿子为了继承父亲的遗产,将继母起诉至法院。继母称男子给儿子转钱的行为自己毫不知情,且233万系夫妻共同财产,于是继母反手起诉儿子,要求儿子返还233万元。法院的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法院二审判决儿子需返还继母205万元,但留学与生活费的28万余元无需归还。205万元被认定为购房款,属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擅自赠与无效;而留学、生活费属合理支出,符合亲情常理。 法律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大额处分需双方同意。类似案件中,近三年涉及单方处置财产的纠纷年均增15%,再婚家庭财产争议占比高达70%,凸显重组家庭财产规则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