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一名鬼子指挥官在广州被执行枪决,行刑的战士对着鬼子连开了三枪,监督行刑的军官走上去看了看,一摆手又让战士补了一枪! 这三声枪响震撼了整个广州,也震撼了历史。连中三枪还没死透的战犯,让监刑军官毫不犹豫地下令补枪。这不是残忍,而是正义对邪恶的彻底清算。被枪决的,正是在华南作恶多端的日军最高指挥官田中久一。 田中久一,1888年出生于日本兵库县,1910年毕业于日本士官学校第22期,后进入陆军大学深造。从下士起入伍,至1937年累升至陆军少将。这个看似温文尔雅的军官,却在侵华战争中成为了华南地区最凶残的刽子手。 1938年2月,田中久一被任为台湾军参谋长,同年9月任新建之第二十一军参谋长,10月参与指挥第二十一军在广东大亚湾登陆,攻占广州。此后,他如鱼得水般在华南这片土地上肆虐。1943年3月,田中任第二十三军司令,主管华南军事,驻地为广州。1944年参与指挥进攻广西、湖南的湘桂作战。同年12月,香港总督一职由田中兼任,至1945年8月日军投降为止。 在担任华南最高指挥官期间,田中久一的部队犯下了累累血债。台山县三社乡幸存的乡民上书法庭,要求严惩凶手。他的部队不仅屠杀平民,还对被俘的美军飞行员进行残忍虐杀。美军第14航空队飞行员荷克少校执行轰炸香港任务时被击落,日军抓获荷克后将其虐杀。田中久一作为香港总督,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945年8月,裕仁天皇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田中久一先后向在广州的张发奎第二方面军和在汕头的余汉谋第七战区签署降书。签字时的田中久一神情沮丧,或许已经想到广州将是他被宣判死刑的地方。 战后,田中久一被中国政府拘捕。1946年3月,美军的上海军事法庭判决死刑,并要执行绞刑。5月18日,转送到中国广州行营军事法庭审理其战争犯行。1946年5月18日,广州行营军事法庭公审田中久一,起诉书中历数了他的罪行,指出他”肆意屠杀平民,破坏财物,奸淫掳掠,强拉夫役,滥施酷刑,无恶不作,为祸之烈,史无前例。平民无辜遭其荼毒者不知凡几,财产损失更难以数计”。 审判前期,田中久一还强词夺理,拒不认罪。他还以”既然是战争,就有正常伤亡,不足为怪”的说辞企图为自己开脱。后检察官与被告及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历时4个月,经过十几次庭审,在9月30日终审时田中久一终于承认:“日中之战争,实由日本政治家观察错误,至有今日之祸,应接受审判”。 1946年10月9日,中国广州行营军事法庭判决死刑,并要执行枪决。宣判书中指出:“田中久一身为侵犯华南日军之最高指挥官,任其部属为此滔天罪行,其纵兵殃民之责,亦万咎无可辞核。其所为不特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抑亦有伤人道”。 1947年3月27日,这个血债累累的战犯迎来了自己的末日。田中久一由主任检察官蔡丽金验明正身后,吸了半支烟,喝了半杯酒,被押上卡车,并没有被捆绑。田中久一先被押解游行示众,卡车缓缓行驶在公路上,车上拉着写有”枪决日战犯华南最高指挥官田中久一中将”的白色横额。 广州的街道两旁挤满了愤怒的民众,他们紧握双拳,目光如火,恨不得立刻将这个罪魁祸首撕成碎片。八年来被压抑的仇恨在这一刻得到了宣泄的出口。 当天下午3时,广州流花桥刑场的枪声响起。根据目击者记录和权威资料记载,行刑兵用步枪朝田中久一背部开枪,他中枪后身体向上一冲就扑倒在地上。行刑兵再开两枪,一个军官上前察看,用手一指,行刑兵又加一枪。这一摆手补枪的细节,正是标题所描述的真实历史瞬间。 当时中华民国宪兵石光中朝着背向田中开了2枪,再将倒地的田中翻身朝着正中心补了一枪。三枪击中后,监刑军官察看确认田中久一确实死亡,才下令收队。 余恨未消的群众一拥而上,向这个大恶魔吐唾、脚踢。几个殡葬工,排开人群,抬着一副盖有”柏福长生”毯子的棺木到来,这时一个围观的群众一手抢去田中久一的军帽,接着另两个各自抢了一只靴子,互相要求对方转让。民众的愤怒可以理解,这是对八年屈辱的宣泄,是对死难同胞的告慰。 田中久一被枪决后,遗体被广州当地三元里村的4个埋尸工拖到行刑附近的一处低凹洼地处,随手铲土覆盖掩埋。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战争罪犯,就这样草草结束在异国他乡。 田中久一是在中国被枪毙的最高军职的日本人。他的死亡,标志着中国人民对侵华日军的正义审判取得了重要胜利。从1946年2月15日成立到1947年12月31日奉令结束,广州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完成了它的使命,对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犯下罪行的战犯作出了判决。 田中久一的覆灭,不仅是个人罪恶的终结,更是历史正义的彰显。那些在战争中失去生命的无辜民众,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伸张。而那三声枪响加上监刑军官一摆手的补枪,也成为了中华民族抗击外侵、维护尊严的铿锵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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