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和男友入住了一家酒店,洗过澡后,二人裸睡在床上。万万想不到,凌晨3

微风中的呢楠 2025-08-11 21:51:24

湖南长沙,女子和男友入住了一家酒店,洗过澡后,二人裸睡在床上。万万想不到,凌晨3点,女子被突如其来的开门声惊醒,只见一陌生男子进入房间里,与女子四目相对,将女子看光,女子惊叫出声。事后,女子吃不好,睡不好,不敢在密闭空间独处。男友一气之下,向酒店要求精神赔偿,酒店却把锅甩给了前台工作人员,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刘先生和女友张女士出来旅游,没想到因为意外发生的一件事扫了兴致。 8月4日凌晨1点多,刘先生和女友入住了一家酒店。 俩人折腾了一天,舟车劳顿得没了一点精神,洗过澡后便直接裸睡在床上。 凌晨3点多,张女士迷迷糊糊听到门外有刷房卡的声音,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房间里的灯突然一下全亮了。 刺眼的光线让她瞬间惊醒,只见一个陌生男子走进了房间,她猛地坐起身,脑子一片空白,条件反射地大吼一声:“是谁?” 这声喊跟炸雷似的,把旁边的刘先生吓得一激灵,噌地就坐了起来。 他睁眼一看,一个陌生男人都快走到床跟前了,自己女友正光溜溜地坐着,吓得脸都白了。 他脑子“嗡”的一声,也顾不上自己啥样了,手忙脚乱地扯过旁边的被子,“呼”地一下盖在女友身上,跟着吼道:“你是谁啊?!怎么进我们房间的?” 门口的男人震惊程度丝毫不亚于床上的两人,他懵了:难道是自己走错房间了?可手里的房卡明明能刷开这扇门啊。他来不及多想,本能地赶紧往外走。 床上的两人吓出了一身冷汗,过了好一会儿,刘先生才缓过点神,哆哆嗦嗦地问女友:“你……你没事吧?” 张女士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刚才那男人肯定把自己看光了,“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浑身抖得跟筛糠似的,抓着刘先生的胳膊一个劲儿哆嗦:“吓死我了……他怎么进来的啊……我们不是反锁门了吗?” 刘先生也懵了,明明之前把门反锁了,人怎么还能进来?他越想越不对劲,赶紧爬起来穿好衣服,去找酒店讨要说法。 酒店负责人解释说,是前台工作人员给错了客人房卡,而且就算房门反锁,有房卡也能打开。 刘先生没想到酒店前台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直接要求酒店赔偿2000元。 可酒店负责人却认为,这是前台工作人员的个人失误,让刘先生去找前台个人算账。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酒店房间属于客人承租期间的临时住宅,具有私密空间,酒店的其他客人直接刷卡进入房间,属于非法侵入他人私密空间的行为,构成对隐私权的直接侵犯。 那么,酒店是不是就可以把责任直接甩给前台工作人员,就不用负责了呢? 本案中,虽然是前台工作人员因疏忽给错房卡,导致刘先生及其女友的合法权益受损,但前台的工作行为显然属于执行酒店的工作任务。 前台工作人员的疏忽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其行为后果理应由用人单位即酒店来承担。 酒店让刘先生找前台个人算账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的约定,酒店应先对此事承担起责任,再追究员工的责任。 因为这事,张女士吃不下、睡不着,甚至不敢一个人待在密闭空间里,张女士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赔偿。 最终,酒店迫于媒体的压力,承诺退还刘先生的住宿费用,并进行三倍赔偿,共计564元。 虽然这和刘先生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但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便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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