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白嫖18年?”北京,一女子与男友同居18年,恋爱期间,男友3次出具赠与协议,承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送给女子。后来男友因病去世,女子按照协议继承房产时却被告知,男友去世前1个月签署了撤销赠与协议!女子认为自己被坑了,将男友母亲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18年的青春,换不来一纸承诺!”女子和男友同居18年,男方曾三次写下赠与协议,将名下唯一房产赠与她,然而,在男友去世前1个月,一份突如其来的撤销证明,让所有承诺化为泡影! 2005年,李女士与张先生相恋并开始同居,张先生名下的一套房产成了他们“婚房”!甜蜜的爱情,使得他们将彼此视为终身伴侣,十余年间,张先生3次承诺将房产无偿赠与李女士,但因限购政策等,迟迟没有办理。 “本人于……决定撤销给李女士的房产赠与决定!”2023年5月,张先生病重之际,竟在几位朋友的见证之下,录制视频、签署文件,撤销了全部赠与,对此,李女士毫不知情,她还是如往常一样按时前往医院照看! 殊不知,曾经男友口中所描述的“家人”,如今都已变了一副“模样”,自己早已成了这个家的局外人! “赠与协议已经作废,赶紧收拾东西走人吧!”张先生去世后3个月,其母亲将一纸协议放在了李女士面前,按照法定流程,其母亲早已顺利继承了张先生的遗产,至于之前的赠与协议,无效! 最终,法院的判决又如一盆冷水:张先生生前的赠与协议有效,可房子并未顺利过户到女子名下,赠与人便有权随时撤销;更加关键的是,法院认为,张先生的母亲作为唯一继承人,有权代替儿子向李女士发出撤销通知! 那么,为何三次赠与协议,依然得不到好的结果? 这由于:未公证便等于可反悔,虽然签署了赠与协议,但没有经过法律公证,赠与人便可随意撤销;未过户就等于权利未转移;非配偶自然无法成为法定继承人,18年的付出终究抵不过一纸协议!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在一起同居18年都没有结婚,也不知道二人是怎么想的?也有网友表示:女子真傻,白白付出了18年的青春,最终什么都没有得到,男子的做法,实在是太令人心寒了。 李女士的遭遇,也告诉我们:非婚同居,那些情感承诺只不过是一句空话,当爱情与金钱捆绑,这道裂缝早已油然而生。对于长期同居者,应该通过共有的登记,如婚姻登记等,来保障权益,避免如李女士一般“人财两空”! 对此,您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李女士和张先生到底孰对孰错? 信息来源: 半岛晨报|《同居18年男友三赠房产去世前撤销(大参考)》 大参考|《男子生前3次提出将房赠与给女友,却在去世前一个月撤销赠与,去世后由其母亲通知女友,法院:撤销赠与行为合法有效,房子归其母亲继承!》 文|梅林 编辑|南风意史
“被白嫖18年?”北京,一女子与男友同居18年,恋爱期间,男友3次出具赠与协议,
南风意史册
2025-08-13 1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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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兔
早死是有原因的,天道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