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姜某骑着电瓶车去浇地,因干活不方便,就随手将手机和钥匙放在电瓶车篓里,

六分知识 2025-08-22 21:42:22

河南,男子姜某骑着电瓶车去浇地,因干活不方便,就随手将手机和钥匙放在电瓶车篓里,一个男子路过时看见手机准备偷走,正在这时,姜某的妻子来了。妻子立即阻止却被男子威胁:再动捅了你!正当姜某妻子害怕之际,男子钻进玉米地一溜烟跑掉了。

据都市报道称,姜某是河南某地的村民,家里有十几亩地,每年光是地里的收入就是 10 万左右。

然而今年是个旱年,下了几场雨都没把地里的土浇透,要不就是不下雨,要不就是雨势太大,河水哗哗从地里流走,没有深入到地底深处,导致地里庄稼缺水。

眼看地里的玉米叶子都不再舒展,快打卷了,这是干旱的前兆。村民们急中生智,纷纷拿着小水泵,放到流经的河里抽上水,然后再经过大长胶管,把水放到地里,让地里的玉米能“喝饱水”,赶紧抽穗长玉米。

这天上午,姜某也是和妻子商议好,一起去浇地。他先行一步,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带着水泵和胶管来到玉米地的小河边,并把电动车支在那里。

他家的地就在小河的另一侧,他需要先把泵放进河里,再把管子拖进玉米地。

由于想到干活弯腰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硌得慌,姜某就把电动车的钥匙和手机放在了电动车前车筐里。

姜某认为就在河里干活,离得也不远,就能看见电动车,也不会有啥意外。然而,让他没想的是,意外很快就来了。

一个30多岁的男子从路边经过,看见河边放着个电动车,却四下无人,就凑近看了看,结果发现前车筐里有个手机。

男子伸手翻开前车筐盖,拿起手机查看它的型号,看是手机是否完好。

这个时候,正好姜某的妻子也赶过来了,一眼看见自己的电动车旁边有个人在把玩手机,就问:“你干嘛呢?”

男子向她瞟了一眼,没有应声,估计也是看她是刚过来的样子,不像是电动车主。

姜某妻子离得近了,自然看见是自己老公的手机,于是说:“你这是偷手机呢,这是我老公的手机。”边伸手边去抢。

结果男子往后撤了一步说道:“你说是就是?我还说这是我的呢,你再动我一刀捅了你。”

妻子被唬住,男子说完就向另一侧的那个玉米地钻进去跑了。

看见男子走远之后,姜某的妻子才喊了丈夫出来,最后姜某和妻子选择了报警。

经过民警几天的盘查,嫌疑人很快被锁定,对方是邻村某村民的亲戚,只是暂住几天,据说是个惯偷。

1.在本案件中,男子犯的是盗窃罪还是抢劫罪?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为抢劫罪。

其中,胁迫方法是指以当场立即对人使用暴力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不敢反抗,进而取得财物 。

本案中,男子在被姜某媳妇发现并伸手抢手机时,威胁“你再动我一刀捅了你”,这是以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使得姜某媳妇产生恐惧心理而不敢继续反抗,最终男子得以逃脱并占有手机,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2.如果被抢的东西已经被销毁,那姜某可以向被抓住的抢劫者索要财产赔偿吗?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本案中,如果男子将姜某的财物毁坏,被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抢劫者按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光天化日之下偷盗抢劫,男子此种行为实在是大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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