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江苏,一夫妻从事河道保洁工作,长期住在自家船上,为保护家产养了一只藏獒!特地悬挂标识提醒:船上有大型犬,非请莫入!结果,一男子擅自登船放生乌龟,被藏獒咬伤,躲避中摔成九级伤残,事后张某将王某夫妻告上法庭,索赔30万!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江苏常州的一起案件最近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起初只是一个人带着几只乌龟去河边放生,结果却发展成了一场意外,最后还闹上了法庭,赔偿金额高达三十多万,事情本身并不复杂,却让人感叹一句,不作死就不会死。 在常州的河道上生活着一对夫妻,他们以清理水面垃圾为生,长年住在一艘铁皮船上,船对他们来说不仅是工作场所,更是唯一的家,里面放着锅碗瓢盆、衣物和攒下的积蓄,可以说全部生活都压在这艘船上。 为了保障安全,他们养了一只藏獒,这只狗体型大,警惕性强,夫妻俩希望它能看护船只和财物。 为了避免出现意外,他们还特地在船头挂了一块红色的提示牌,写着“船上有大型犬,非请莫入”,意思已经非常清楚。 日子在这样的小心谨慎中维持着,直到有一天,张某带着几只乌龟来到河边,他想把乌龟放回自然环境,他走到船附近,觉得这艘停在水边的铁皮船正好合适,心里想着站在船上放生更方便。 他并没有联系船主,也没有仔细查看船头的提示牌,直接踩着梯子上了船,就在他把乌龟往河里倒下去时,船舱里突然传来一阵沉重的犬吠。 藏獒的声音震得船体都在颤,他猛然回头,只见一条体型庞大的狗正死死盯着他,那一瞬间他的身体僵住,慌乱之中转身想逃,结果脚下没站稳,直接摔倒在船板上。 人还没爬起来,藏獒已经扑了上来,在他身上留下多处咬伤,那条船在水里本来就摇晃,他跌得很重,导致胸椎严重受损。 经过医院鉴定,他被认定为九级伤残,治疗持续了几个月,光是医疗和康复费用就花了三十多万。 事情闹到法庭上时,张某要求船主夫妻赔偿,他认为自己受伤是因为他们养了藏獒,狗没管好才酿成事故。 王某夫妻觉得非常委屈,他们挂了警示牌,也把狗拴在船上,是张某无视提醒擅自闯入才出事,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尽到提醒义务,不该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时对细节进行了梳理,判决书指出,张某确实有过错,他忽略了显眼的提示牌,贸然登上私人船只,这种行为本身带有风险,但是法律明确规定,藏獒属于烈性犬,是禁养犬种。 只要是被明令禁止饲养的犬只,不论当时是否拴好,不论受害人是否有过错,饲养者都必须承担责任,夫妻俩没有相关手续,也无法证明在事发时完全控制住狗,最终法院判决他们赔偿张某三十多万元。 消息公开后,引发了很多讨论,一部分人认为张某完全是自找的,如果他遵守提示牌,不随便登船,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也有人强调,藏獒本身是禁养的烈性犬,养狗人必须负全责,这是法律的底线。 更多人开始关注烈性犬的界定标准,除了明确被列入名单的藏獒、比特犬、杜高犬等品种,体型过大和有攻击记录的犬只也会被认定为烈性犬,在人口密集的地区,这些犬类被明确禁止饲养,就是为了避免伤人事件发生。 这起案件给了两方都不小的打击,张某原本是出于善意想放生,结果因为忽视规则,最终留下身体伤残和高额花费。 王某夫妻原本以为有铁链和提示牌就足够,没想到法律上的责任并不能这样规避,船上的藏獒被带走,三十多万的赔偿款让他们多年的积蓄几乎付诸东流。 类似的案例在其他地方也出现过,安徽有过比特犬咬伤孩童的事件,即便孩子当时有挑逗行为,法院依旧判决养狗人全责。 浙江一名男子养杜高犬,狗咬人后同样没能免责,法律态度一直很明确,烈性犬存在极高风险,不允许侥幸心态。 整件事看似偶然,其实处处都有提醒,张某如果注意到那块红色的牌子,就不会踏上那艘船,王某夫妻如果在安全问题上选择合法犬只,也许不会落到今天的局面。 这就是规则的意义,它划定边界,让人们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善意也要建立在遵守规则的基础上,否则好心可能变成祸端。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忽视边界的后果可能很严重,不管是出于保护财产还是出于善意放生,都不能脱离规矩行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人说得很直白,这就是一个“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典型案例。 信源:南昌晚报——男子擅闯私船放生乌龟被船上藏獒咬伤躲避时摔成九级伤残
河北瑶瑶安葬后,他的父亲开始行动了,他的这次行动网友直接炸锅了!瑶瑶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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