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河南南阳,一男子与失足女约定非法交易,见面后却幡然醒悟,以“没看上对方”为由将其劝离。不料事后该女子被查获时,将男子一并供出。警方随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男子不服,辩称自己主动终止行为,不应认定为嫖娼。但复议后,当地政府维持原处罚,认定警方执法合规。 2024年初的南阳,寒风卷着落叶扫过大学城,翟浩然坐在宿舍书桌前,指尖冻得发红。考研倒计时牌立在桌角,墙上的计划表密密麻麻写着复习安排,荧光笔划过的重点像一道道警戒线——这个22岁的大四学生原本距离梦想只差临门一脚,直到那通电话彻底击碎了他的未来。 “来派出所配合调查。”电话里警察的声音像冰锥刺进耳膜。翟浩然手一抖,钢笔在模拟卷上划出长长一道墨痕。三个月前那个夜晚突然复活:2023年11月的深夜,考研压力压得他喘不过气,手机屏幕在黑暗里泛着幽蓝的光。陌陌聊天框里跳出一条陌生消息:“帅哥,想放松吗?”自称晓雯的女子发来wink表情,暗示400元能提供“特殊服务”。 冲动像野草般疯长。他裹上羽绒服走进寒夜,如家快捷酒店的霓虹招牌在雾霾中晕开红光。前台服务员低头刷着短视频,空气里混着消毒水和香精的味道。当晓雯推开307房门时,翟浩然突然清醒了——浓妆掩盖不住的憔悴,廉价香水裹挟着烟味,那一刻他想起父母凌晨四点送他赶考的背影,想起导师在论文扉页写下的“前途无量”。 “不合适。”他哑着嗓子掏出100元塞过去,“路费你拿着。”门合拢的瞬间,他瘫坐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以为这场荒唐就此翻篇。 可他低估了法律的铁面无情。晓雯在扫黄行动中被抓,为减罚供出所有交易记录。警方打印的聊天记录像判决书:400元价格、酒店定位、精确到分的时间节点——尽管他最终拒绝交易,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认定:只要以金钱为媒介达成协议并着手实施,即构成违法。 “嫖娼未遂”的认定像镣铐砸下。5日行政拘留,斑驳拘室里的消毒水味熏得人头晕,更致命的是校方随之而来的处分决定:延迟毕业一年。考研资格冻结、校招通道关闭,五年寒窗碎在某个冲动的深夜。 行政复议成了最后救命草。翟浩然在听证会上声音发颤:“我主动终止了违法行径!”他强调社交软件非传统嫖娼渠道、现场拒绝证明无主观恶意、质疑执法程序合规性。但南召县政府的复议决定书冷冰冰砸回:“谈价+见面=要件成立,处罚事实清楚。” 这起案件在校园炸开锅。室友小李翻着刑法教材嘟囔:“他平时连选修课都不逃的人…”而法律系王教授在课堂上敲着讲台:“法律不看悔过时机,只看行为边界!从线上谈价到线下见面,违法链条已经闭环。” 更深层的博弈藏在执法尺度中。某基层民警私下坦言:“这种未遂案一般批评教育就行,但赶上专项行动期往往顶格处理。”2023年河南省治安处罚数据显示,类似“交易未实施”案件中有17%最终不予处罚,多数依托于《行政处罚法》第27条“轻微违法及时纠正”条款——但翟浩然显然没成为这17%。 舆论场分裂成尖锐两极。微博话题嫖娼未遂该不该罚阅读量破亿,某大V犀利发言:“主动刹车反而受罚,岂不是逼人将错就错?”下方热评第一条获3万点赞:“今天放过未遂,明天就有人带着现金酒店现场选妃!” 法律界争议更激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研究所2024年发布的《涉黄行为认定白皮书》指出:现有法律对“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和“主动中止”缺乏区分细则,导致各地执法标准悬殊。浙江某法院曾判决类似案例不予处罚,理由正是“主动终止体现主观恶性消除”——但这份判例未能照亮翟浩然的黑夜。 寒冬终将过去,翟浩然的故事却永远冻在2024年春天。宿舍楼下的樱花开了,他收到新打印的《延期毕业通知书》;同学们捧着研究生录取通知欢呼时,他正奔走于律所和教育局之间。有律师直言翻案希望渺茫:“行政处罚不像刑事案,举证责任倒置难度极大。” 他的微信签名改成了“一步之遥,万丈深渊”。或许真正令人脊背发凉的,不是法律条文本身的严苛,而是游走在情与法边缘时,那盏未曾亮起的警示灯。 参考信息来源:《南召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公行罚决字〔2024〕第038号)、《南召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南政复决字〔2024〕12号)
河南,男子是做鞋子生意的,他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称只要他拿出5万元,就能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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