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一男子在商场捡到一条金项链,以为是假的,就随手塞进了兜里,结果却不慎给弄丢了,失主找过来时,男子只好如实回答,不料,失主却将他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院这样判了! 最近刷到个新闻,好多人都在评论区吵 “这大哥也太冤了”,我仔细看完才发现,这事说冤也冤,说不冤吧,也有不冤的道理,就因为在商场捡了条金项链,自己以为是假的,随手塞兜里弄丢了,结果被失主告到法院,最后还赔了 5000 块,你说这事儿闹的。 这大哥姓陈平时在工地上干活,那天是周末,想着难得休息,就陪老婆去市中心的商场买衣服。俩人逛到三楼的扶梯口时,陈大哥低头系鞋带,眼瞅着脚边有个亮闪闪的东西,捡起来一看,是条细细的金项链,上面还挂着个小吊坠。 他拿着掂量了两下,心里琢磨:真金项链哪能这么随便掉地上啊?再说这链子看着轻飘飘的,说不定是镀金的假玩意儿,谁会把真金这么不小心弄丢。 当时老婆还催他赶紧走,说 “别拿着别人的东西,万一人家找来不好说”,可陈大哥没当回事,觉得就是条假的,值不了几个钱,顺手就塞进了自己工装裤的侧兜里,他那裤子穿了挺久,侧兜有个小破洞,平时放个纸巾、打火机啥的也没在意,这次塞项链的时候,他也知道洞的事儿,可想着是假的,丢了也无所谓就没往心里去。 逛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俩人准备回家,陈大哥摸兜想拿手机打车,才发现兜里的项链没了,他也没着急就跟老婆说 “那假项链掉了”,老婆还说他 “早让你别拿,现在掉了省心”,俩人谁都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径直回了家。 结果过了三天陈大哥正在工地上干活,突然有人找过来说是商场的保安,还带着个穿连衣裙的大姐,说是项链的主人,那大姐说她那天在商场试衣服,摘了项链放外套口袋,后来穿衣服的时候不小心掉了,调了商场监控看见是陈大哥捡走的,所以找过来要项链。 陈大哥一听就懵了,赶紧说项链是假的而且已经弄丢了,可那大姐不乐意了,说那是她去年在金店买的,足金的,当时花了八千多,有购买凭证不是假的。 陈大哥这才知道自己捡的是真金项链,可东西已经丢了,他也没办法,只能如实说自己以为是假的,不小心弄丢了还跟大姐道歉,说要不赔点钱,可俩人没谈拢,大姐说至少得赔六千,陈大哥觉得自己又不是故意的,而且一开始不知道是真的最多赔两千,谈来谈去没结果,大姐就直接把他告上了法院。 开庭的时候法官看了商场的监控,也看了大姐的购买凭证,还问了陈大哥当时的情况,陈大哥说自己确实以为是假的,不是故意要弄丢。 可法官说,不管你觉得是真的还是假的,捡到别人的东西,就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还得想办法还给失主,要么交给警察,要么交给商场服务台,哪能自己揣兜里,还往有破洞的兜里塞,这就是没尽到保管的责任,属于 “重大过失”。 最后法官判了,陈大哥得赔偿大姐 5000 块,说是考虑到项链戴了一年多有折旧,所以没按原价判,按折旧后的价值定了 5000。 这事儿发到网上后,评论区吵翻了,有人说陈大哥冤,“谁能想到捡个东西还得赔钱,他也不是故意的”,也有人说 “一点不冤,捡到东西就得负责,不管真假,自己揣着就是不对,丢了就得赔”。 陈大哥拿到判决书的时候,也挺后悔跟工友说 “早知道当时把项链交给商场,也不至于赔这么多钱,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其实细想想,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不管在啥地方捡到别人的东西,别管你觉得值不值钱、是真是假,都别自己留着。 要么等失主来找,要么交给警察或者场地的工作人员,不然万一真是值钱的东西,自己没管好弄丢了,不光要赔钱,还得惹一身麻烦。 有时候看似 “不起眼” 的小举动,要是没按规矩来,说不定就会像陈大哥这样,最后吃了亏才知道后悔。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据北京时间9月12日消息,男子捡金项链又丢失遭原主索赔)
冤不冤!一男子在商场捡到一条金项链,以为是假的,就随手塞进了兜里,结果却不慎给弄
粉墨叔叔
2025-09-14 14: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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