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在煤矿基层单位任支部书记,那时最怕的事,就是半夜电话响,如果半夜听到手机响,那真是吓得头魂都没有了。 为什么呢?因为夜里手机响,往往意味井下出事了。 9月的一天夜里,睡得正香,手机突然响了,我吓得失魂落魄地接通电话,矿调度室通知说,我们单位的三个工人,夜里喝过酒骑摩托车,掉到桥下去了,一S两伤,伤者已经送到市里的医院,逝者还在现场,让我抓紧时间赶去现场。 我住的地方离出事的地方二十多里路,都是乡间土路,那时候没有车,想找个车又怕半夜打搅人家休息,只得决定骑自行车去。 跟单位值班人通过气后,打电话喊醒单位的办事员,我们两个骑着自行车去了现场。 我们两个摸黑磕磕绊绊找到地方,现场乌漆麻黑一片,已有两个人站在桥上,几个男女的在桥下哭,估计是逝者的家属。 桥上没有护栏,河床里没有水,桥面到河床有三四米高,按说这个高度掉下去不至于出现SW,我们借着手机的光亮下到桥底才发现,他撞到石头上了。 我不明白他们三个人下了班不回家,为什么会跑到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来,而且出了事。 说实话,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 虽然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但毕竟是我们单位的工人,我有责任有义务到现场,帮助做些事情。 很快,有领导打电话询问现场情况,我一一做了回复。 不久,矿上来了几辆车,接着警察的车也来了,警察封锁了现场对现场。 等到上午10点多,BY馆的车也来了,把逝者拉走了。 回到单位后,安排好一些相关工作后,我又带两个人去市里医院探望伤者。 病房走廊里站着几个男女,我认识其中一人,是一个伤者的老婆。走廊里还有个警察,我说明情况后,他说里面正在了解情况,让我们等会。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病房里出来两个警察,但走廊里的警察还是不让我们进去,说要等等,看上面有什么指示。 这事牵扯到刑事案件,我们理解,就回去了。 第二天得到消息,说可以进病房探望了,我又去了医院。但病房里还有个警察,不好多问,简单安慰了伤者几句,送上些慰问品,就退出病房。 后来,又代表单位来到逝者家中,帮忙安排逝者葬礼的有关事宜,直至事情结束。 这件事,我也陆陆续续听到他们同班工人的议论,大概经过是:那天中班下班后,几个工人在小饭店喝酒,喝好酒已经是夜里一点多钟了,逝者(摩托车骑手)提议去市里找小J,有的人不愿意去,回家了。他们三个人骑一辆摩托车走了,因为抄近走的小路,所以出事才会在那个地方。 这才解开了他们为什么会在那里出事的谜团。 后来的案情通报基本上跟工人说的一样。 最终,两名伤者赔了逝者16万块钱,每人8万,这事才做一个了结。 我们单位也因为这个事被取消年终评先资格,我和单位行政领导每人被罚了1000元。 逝者平时是个老实能干的人,看不出来他竟有这个嗜好,可惜了! 也怪我们平时教育不到位。
一个国家能源部的大干部,离休了。你以为他要去北京哪个干休所里养花弄鸟,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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