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丁克夫妻离世遗产留给谁法定继承是最常见的初始路径。根据《民法典》规定,丁克夫妻一方先去世且无遗嘱时,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在世配偶,剩余部分由配偶、去世方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双方均去世且父母已离世,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可接续继承。北京赵女士案中,9位叔姑舅姨因不同程度尽了扶养义务,最终按贡献份额分得部分存款,便体现了这一规则的实践 。
遗嘱继承则承载着个人意愿的表达。许多丁克夫妻会提前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对象可能是亲友,也可能是慈善机构。上海82岁丁克老人通过遗嘱将财产留给照顾自己的侄女,虽引发侄子争议,但最终法院支持了遗嘱效力;另有北京丁克夫妻将半数财产捐给动物救助站,以回馈晚年陪伴自己的流浪动物照料者。这种方式让遗产分配突破亲属边界,成为情感联结的延续。
当无法定继承人且无遗嘱时,遗产将依法收归国家或集体。上海葛老伯案中,其300万元存款及房产因无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最终由民政局管理并收归国有 ;《民法典》明确规定,此类遗产需用于公益事业,若死者为集体组织成员则归集体所有。这一规则既填补了“无主遗产”的处置空白,也体现了社会共济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