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女子意外怀孕,可男友不想结婚,也不想要孩子,两人协商后做了引产手术。结

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10-13 15:47:39

北京大兴,女子意外怀孕,可男友不想结婚,也不想要孩子,两人协商后做了引产手术。结果在事后,女子起诉男友,称其在交往过程中没有做安全措施,这才导致她意外怀孕后引产,要求男友赔偿相关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3.8万元。法院这样判了!(来源:裁判文书网 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 这事儿说起来还真有点戏剧性。法院判决书里透露了不少细节,这对情侣安某和田某,到了开庭那会儿居然还没分手,而且女方又一次怀上了男方的孩子,俩人还打算结婚呢。这关系起伏可比电视剧还曲折。女子去做引产手术时,怀孕已经17周,手术同意书上男友是以家属身份签的字。女方在法庭上说,男方不想要孩子,还在她怀孕期间对她动过手。 法院琢磨来琢磨去,觉得两个成年人你情我愿发生关系,都没太把安全措施当回事,对可能怀上孩子这事儿有点放任不管,所以这怀孕引产的后果,俩人都有责任。法官一拍板,各打五十大板,每人承担一半责任。细算下来,女方这次引产的各种损失一共12467元,男方该掏6233.5元。不过男方之前已经通过转账给了女方8200元,虽然男方说还给了800现金但没证据,法院就认定了那8200块算是赔偿款。因为这钱已经比法院算的赔偿数额多了,所以女方再要钱的请求就被驳回了。 这判决听起来好像挺公平,俩人都有疏忽嘛。但往深里一想,有个地方挺值得琢磨:在这类事情里,女性付出的身体代价和健康风险,往往比男性大得多。就像江苏有个案子,一位女性做引产手术结果出了严重并发症,最后子宫都被切除了,这种伤害是永久性的。虽然这起大兴的案件里没提到这类严重后果,但引产本身对女性身体的负担和不舒服,那是实实在在的。法律上讲双方责任平分,但从身体承受的角度看,这负担的分量可完全不一样。 再看看另一个类似情况,有个案子是男方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导致女方怀孕引产,法院最后判男方赔钱,还支持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这说明要是其中一方存在欺骗或者过错更明显,法院判起来也会考虑加重其责任。回过头看大兴这个案子,双方看起来信息算是透明的,关系也没断,甚至还要继续走下去,这种情形下法院判个对半责任,可能也是考虑到两个人还在共同面对以后的生活。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成年人处理亲密关系时,得有点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为对方考虑,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伤害和麻烦。真出了问题,就算法律能判个谁对谁错,身体和心理上受的伤,可不是赔点钱就能完全弥补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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