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既是安全底线,亦是法律红线,每位驾驶人都应牢记于心。然而,仍有个别人置若罔闻,抱着侥幸心理拿起方向盘,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10月16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起步区大队在鹊华东路济南黄河大桥收费站处开展酒醉驾整治,22时7分,一辆白色轿车途经检查点时突然降低车速开始滑行,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现场民警注意,经初步筛查,驾驶人有饮酒嫌疑。
驾驶人自称只喝了三瓶啤酒,但其酒精呼气检测数值为198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信息核实时,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在2022年就因酒驾被查处过一次,但其仍未知悔改,此次更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市外桃园的爷爷
应罚永久不能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