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男子在女儿满月后本打算和女友领证结婚,同时给女儿上户口。可没想到系统一

雷雷说趣 2025-10-29 21:59:50

河南漯河,男子在女儿满月后本打算和女友领证结婚,同时给女儿上户口。可没想到系统一查,竟发现女友已经结婚了,而且女儿的出生证明也是伪造的,原来女儿不是自己的。想到自己如此宠爱女友,且给女儿办了20桌满月宴,男子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报了警,并要求女子还钱。万万没想到,女友却指责男子不受信用,明明一开始说过不在意的。(来源:深圳新闻网) 据悉,夏先生和女友戴某是通过网络聊天认识的,二人没接触多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更是同居在了一起。 一个月后,戴某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这让夏先生十分激动。此后戴某就享受到了女王般的待遇,想要吃什么,想要买什么,夏先生都会一一照办,亲手送到戴某跟前,也从不让戴某做任何家务。 很快胎儿便足月了,夏先生陪着戴某到医院生产,最终戴某生下了一名女婴。好在夏先生家里没有重男轻女思想,大家对女娃十分的喜爱。在女儿满月后,夏先生大摆了20桌宴席来款待亲友。 然而在宴席结束后,夏先生的家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夏先生和戴某并未领证就生了女儿,所以二人便打算先去民政局领证,然后把婚宴给举办了,而且还要给女儿上户口。 可是当夏先生拉着戴某去民政局领证时,系统中竟然显示戴某已经结婚了,这下夏先生彻底懵了。 夏先生询问戴某到底是怎么回事,戴某却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后来为了女儿,夏先生打算让戴某离婚后再领结婚证,可谁知在给女儿上户口时,他又发现女儿的出生证明是假的,而女儿的生父并非夏先生。 这下夏先生彻底坐不住了,他愤怒地指责戴某欺骗自己的感情,要求戴某赔偿自己的一切损失。然而戴某却表示夏先生不守信用,明明一开始明确表示不在意的,现在又来反悔了。 夏先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说不在意的,他气愤地选择了报警,怀疑戴某就是个骗子。 目前,戴某明确承认了自己有错,也表示可以和夏先生签订协议还款。 那是不是只要戴某赔偿了夏先生的损失,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呢? 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戴某从始至终欺骗夏先生,使其在错误的认知下,自愿为戴某和女儿花钱,该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诈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当然这治安处罚的前提条件是,诈骗的金额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按照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较大的情形;诈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诈骗金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目前来看,自从夏先生和戴某同居以来,一直都是夏先生在花钱,包括生孩子以及办满月宴,这就算没有5万元,也超过了5000元。 因此,戴某很有可能会因诈骗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其次,戴某伪造了女儿的出生证明,这个行为也是违法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具在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证明文书。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已更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证件。 由此可见,这出生医学证明也属于国家机关证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1项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戴某无论如何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且还是两项违法行为。 按照规定,违反两项治安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予以认定,再合并进行处罚,最高的治安拘留期限为20日。 对于夏先生的遭遇,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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