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两次起诉离婚都未成功,便诬告丈夫婚内强奸。丈夫坚称未和妻子发生关系,

胡萝卜说法 2025-11-01 09:07:35

河南,女子两次起诉离婚都未成功,便诬告丈夫婚内强 奸。丈夫坚称未和妻子发生关系,只是吸了妻子脖子五六下。最后,丈夫被批准逮捕,但在被羁押285天后,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丈夫强 奸,丈夫最终获得自由。他出来后申请了国家赔偿,赔偿款已经到位。但网友们觉得,犯错的是他的妻子,为什么要找国家赔偿呢? 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2025年10月31日 尹先生和武女士结婚十年,养育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武女士认为自己的婚姻生活是幸福的,可是武女士却不这么认为。 她觉得尹先生不够浪漫,挣钱也不够多,因此还隔三差五提出离婚。 最开始都是口头说说而已,后来居然直接起诉要离婚。 并且第一次没有成功,武女士又起诉第二次。 工作人员看他们有三个孩子,尹先生也不是那种不务正业的人,并且也没有犯实质性的过错,所以总想调解,不予离婚。 武女士没有办法,她想早一点和尹先生脱离关系,结果机会就来了。 在2023年7月26日那天,武女士在家感觉不舒服,有点犯干呕。 这一幕引起了尹先生的警觉,妻子的这一反应自己非常熟悉,之前怀三个孩子的时候就是这样的,难道妻子怀孕了? 但是算算时间,自己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和妻子发生关系了,每次想碰妻子,她都不愿意,难道她出 轨了? 尹先生的怀疑马上就显露出来,赶紧拿出手机想拍视频作为证据。 妻子见状,反而数落了尹先生一番,尹先生更为不满,直接把妻子压在身下,对准妻子的颈部,就吸了5、6下。 武女士对尹先生已经厌恶至极,随后就报警称尹先生强 奸了自己。 在妻子的供述当中,她说事情发生后,自己就跑到邻居家求救。 可是尹先生的供词却不一样,说自己根本就没有侵犯妻子,是妻子想尽快离婚分割财产,才有意诬 陷自己的。 不过妻子一口咬定自己就是被尹先生侵犯了,最后尹先生也被批准逮捕。 不过事后确实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支撑尹先生的犯罪事实。 仅凭武女士的说辞还不够,毕竟没有从武女士的衣物上发现尹先生的体液,没有DNA检测的支撑。 再加上尹先生坚称自己没有和妻子发生关系,就只是在怀疑对方出 轨后有点生气,把对方压到身下吸了脖子5、6下而已。 最后,在尹先生被羁押285天后,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不予起诉。 尹先生得到这个消息后,激动地流下了眼泪,赶紧打电话告知了自己的父母,让他们放心,自己马上就可以自由了。 出来后的第一件事,他就找到律师咨询,问这种情况是否能够申请国家赔偿。 最后,律师也帮助尹先生申请了相关的费用,他也顺利获得了这笔赔偿,现在已经收到了这笔款项。 网友们觉得,明明是武女士诬 陷别人,为什么要国家来承担赔偿呢?这样的情况,武女士不该置身事外,也应该进行处罚和赔偿才行。 也有人觉得,婚内强奸还真的不好判定,如果真的是女方受到了侵害,这是对女方的一种保护措施,但有的女性也因为这一条能够制约男性,而随意滥用,或者有意诬 陷对方,这种情况也该有相应的法律进行制约才行。 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2项,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本案中,尹先生被羁押285天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上述情形,其申请国家赔偿具有明确法律依据。 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025年标准为每日475.52元,尹先生被羁押285天,该项赔偿为 475.52元/天×285天≈13.5万元。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的50%。 本案中,尹先生获赔11.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占人身自由赔偿金的83.7%,虽超出常规比例,但可能因羁押时间较长、对其名誉及家庭造成重大影响等特殊情况,经协商后确定 。 4、根据《刑法》第305条,伪证罪主体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被害人陈述属于独立证据类型,通常不适用伪证罪条款 。 若武女士明知自己未被强奸仍虚假指控,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条),但需要证明其具有“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直接故意。 本案中,武女士可能出于离婚目的夸大事实,但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其主观恶意,所以不会追究责任。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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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34xxx62

用户34xxx62

1
2025-11-01 10:34

比打工还强?

胡萝卜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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