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一老板娘在网上卖羽绒服,每件49元,何女士买走5件,可收货后又退货,老板娘收到的却是5件旧衣服,对方还把衣服编码贴旧衣上硬说是发的货,老板娘多次交涉无果后,拍视频曝光此事,还称要调驿站监控,之前也遇过类似的情况,拿婆婆当挡箭牌,何女士却不承认。 老板娘在台州做网络服装生意,她卖的羽绒服价格实惠,每件只要49元。靠着物美价廉,积累了不少老顾客,生意一直还算稳定。 那天,店里来了个新客户何女士。何女士进店后,对店里的羽绒服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一件一件地翻看,还时不时询问老板娘一些关于衣服材质、尺码的问题,老板娘见她这么认真,心里还挺高兴,觉得这单生意稳了。 果然,何女士挑选了一番后,特别豪爽地说要5件,老板娘一听,乐开了花,这可是个大单子。她赶紧把何女士选好的5件羽绒服打包好,按照何女士提供的地址寄了出去。 老板娘满心欢喜地等着何女士确认收货,说不定还能得到个好评,再吸引点其他顾客。可几天后,她等来的不是好评,而是何女士的退货申请。 老板娘心里虽然有点疑惑,但想着也许是何女士收到货后觉得不合适,退货也是正常的事。于是,她按照流程同意了退货申请,等着何女士把衣服寄回来。 没过几天,老板娘收到了何女士寄回的包裹,可包裹里根本不是她寄出去的那5件羽绒服,而是5件旧衣服,有起浆包的毛线衫、旧毛衣、秋衣,甚至还有一件夏装。 更过分的是,这些旧衣服上还贴着她羽绒服的编码,老板娘一下就明白了,何女士这是想狸猫换太子,把旧衣服退回来,自己白拿那5件新羽绒服。 老板娘立刻联系何女士,想讨个说法,可何女士在电话里死不承认,一口咬定自己寄回去的就是收到的那5件羽绒服,还说老板娘是在诬陷她。 老板娘又气又急,她跟何女士多次交涉,可每次何女士都是那套说辞,就是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老板娘没办法,只好拍视频曝光了这件事。 在视频里,老板娘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还展示了自己收到的旧衣服和上面贴的编码,她气愤地说,自己做生意讲究诚信,没想到会遇到这种耍无赖的顾客。 她还表示,自己已经联系了驿站,要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一定要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 老板娘说,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了,之前也有个顾客,买了衣服后说要退货,寄回来的却是破衣服,还拿婆婆当挡箭牌,说婆婆不懂,不小心寄错了,最后在老板娘的坚持下,那个顾客才退还了新衣服。 可这次遇到的何女士太犟了,不管老板娘怎么说,就是不肯承认,老板娘觉得特别堵心,自己辛辛苦苦做点小生意,本来利润就不高,还要遇到这种糟心事。 老板娘的视频发出去后,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大家纷纷留言,有的支持老板娘,说遇到这种无赖顾客就该曝光,也有的提醒老板娘,以后发货和收货的时候要多留个心眼,最好拍个视频留个证据。 老板娘看到网友们的留言,觉得虽然这件事不大,但却让她看清了一些人的真面目,她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能给其他做网络生意的人提个醒,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现在,老板娘还在等着驿站的监控录像,她希望监控能还原事情的真相,让何女士无话可说,她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监控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她也会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 1,那么,如果何女士故意用旧衣服调换新羽绒服进行退货,是否构成欺诈? 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何女士故意用旧衣冒充新羽绒服退货,使老板娘误以为其正常退货,同意退款,这符合欺诈的范畴。 若构成欺诈,何女士不仅要退还羽绒服或赔偿老板娘相应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179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多种,赔偿损失就是其中之一。 何女士的行为,让老板娘失去了本应售出的羽绒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她需赔偿这部分损失。 对于老板娘因何女士欺诈产生的其他间接损失,何女士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老板娘为处理此事花费的时间、精力,以及可能产生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都属于间接损失,何女士需赔偿。 2,若老板娘因何女士欺诈导致店铺声誉受损,何女士是否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何女士的欺诈行为引发老板娘曝光,可能使店铺声誉下降,影响生意,她需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络交易中,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遵守法律法规,诚信交易,不能耍无赖、搞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