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农夫与蛇!河南商丘,大爷骑三轮车陷进坑里,他喊来2个男子帮忙抬车。其中一男

茂彦学法 2025-11-02 00:24:24

现实版农夫与蛇!河南商丘,大爷骑三轮车陷进坑里,他喊来2个男子帮忙抬车。其中一男子手拿电钻过来,他顺手放在车座上,大家合力抬出前轮。男子只顾念唠坑太危险,却忘了拿电钻,大爷见状,直接拿布盖电钻,开车溜走,男子直呼没良心。 男子心里好憋屈,干活时电钻不见了,查看监控才发现真相,他直呼好人难做! 10月31日,他带上工具去雇主家去干活,正忙得满头大汗。 突然,一位大爷上前喊话,叫去帮忙抬一下车子,他车轮掉进坑里了。 男子见状,手上的电钻都没来得及放,就出去一探究竟。 与此同时,男子身后,还跟着一名男同伴。 原来,大爷骑车太快,车子前轮陷进坑里去了。 男子没多想,顺手把电钻往三轮车座上一放,还特意往里推了推防滑落。 随后他和同伴一人抬车头、一人扶车把,大爷在旁边打下手,三人合力喊着劲,硬生生把陷坑的前轮抬了出来。 车子脱困后,男子和同伴光顾着盯着那个土坑念叨,担心后续还有人出事,完全忘了车座上的电钻。 大爷眼角余光扫到电钻,眼神顿了顿,没作声,悄悄从车斗里摸出一块旧布,飞快地盖在电钻上。 紧接着跨上三轮车,又看了看男子他们一眼。 只可惜男子和同伴注意力都在坑上,没留意大爷。 而大爷真这个机会,一句道谢都不说,脚一蹬车子就往远处冲,动作麻利得根本不像刚才连车都抬不动的人。 男子他们聊完了天,就准备回去干活。 他发现自己电钻不见了,翻来覆去也找不到。 他猛地一拍大腿,瞬间想起自己把电钻落在了大爷的车座上。 可回头一看,哪里还有大爷的影子?男子又急又憋屈,这电钻值200多元,是他省吃俭用攒钱买的,没了工具连活都没法干。 雇主赶紧调出监控,可两人根本不认识这位大爷,只能看着画面里大爷“顺手牵羊”的全过程。 男子忍不住直呼“没良心”“好人难做”! 有人说,大爷太不地道,人家好心帮忙,他却趁人不备偷拿东西,寒了好人的心。 也有人表示,或许大爷是一时糊涂,没意识到这是人家干活的工具,但不管怎样,受人之助反贪小利,既失了体面,也坏了风气。 不管大爷是不是故意,如果能把电钻还回去这才不辜负人家的帮助。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大爷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对于盗窃、哄抢、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尽管电钻价值不高,但大爷行为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故意,可能面临上述治安处罚。 大爷将他人遗忘的电钻擅自拿走并驾车溜走,属于故意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大爷趁男子帮忙抬车忘记拿走电钻之机,将电钻带走,属于无权占有,男子作为电钻的所有权人,有权请求大爷返还原物。 男子好心出手相助,大爷却趁人不备侵占他人财物,不仅违背了“受人之托、知恩图报”的公序良俗,还寒了善意助人者的心,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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