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开庭 庭审11个小时,没有等来期待中的判决,延期了,择日开庭。看了紫雅妈妈在厅外接受采访时的视频,她表示“”不需要民事什么赔偿,我女儿的生命是无价的!” 看着这位妈妈崩溃大哭的样子,确实心酸,支持她,她不仅痛失爱女,更是为了整个社会发声, 不能因为有病弱势就成为免死金牌。 有个网友说的好:既然允许精神病和正常人一起生活,那精神病就要和正常人一样接受法律判决。 认真想想,是这么个理,培养一个孩子太不容易了,27岁,美好的人生才开始,从失去女儿的那一天开始,可能紫雅妈妈每一个夜晚都在后悔自己没有多叮嘱女儿一句不要开门,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想回到能救女儿的那一天,那种锥心之痛,想想都悲伤。 我们的法律需要完善,生命不能用赔钱来交换,但凡恶意造成对方生命威胁,就应该以命换命,执行死刑,不能姑息纵容。 等这案件了结之后,我认为还应该全面对精神病人加强管理,比如家属应该让佩戴定位器,防止走丢,家属签订责任书,给病人穿特定衣服等措施,提醒路人防范。 (信息源:法治进行时11月20日20:36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