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称1万8雇月嫂女儿被喂奶呛死:月嫂或可构成犯罪 父亲称1万8雇月嫂女儿被喂奶呛死!近日,浙江杭州,当事人奉先生称,高价聘请一个“持证月嫂”照顾刚出生的女儿,然而月嫂违规操作导致女儿呛奶,虽经医院抢救,但23天的女儿还是失去了生命! 事后,奉先生一家与月嫂展开协商,因为月嫂先报了警谎称宝宝有基础病,警方仅安排了调解,街道司法所介入调解。调解员问她愿意承担多少责任,她回答:“我连0.1%的责任都没有。”问她是否愿意出于人道主义慰问家长并退回一个月工资,她同样拒绝。父亲称1万8雇月嫂女儿呛奶致死律师来帮忙北京刑事律师 1. 或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前述案件中,奉先生称,月嫂违规操作导致孩子呛奶且最终死亡。若月嫂确实存在违规操作,则可考虑其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而追究其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罪,指的是由于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对于该罪名,最重要的就是“过失”的认定。 所谓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指的是行为人在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却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后者指的是行为人已经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危害结果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发生。 根据前述,过失的认定最重要的是对于危害结果是否应该预见或者是否已经预见。喂养幼小婴儿有诸多操作规范,作为月嫂,应当了解这些操作规范。在前述案件中,若月嫂确实存在操作失误,还需看其失误操作是否严重违反操作规范,其他月嫂在此情况下能否预见相应的危害结果。若其他月嫂可预见,则可认定该案件中的月嫂存在过失。 在存在过失且出现了死亡结果的前提下,还需进一步判断该过失行为与孩子出现死亡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因果性的强弱。若能证实存在因果关系,则该月嫂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 若呛奶后故意不及时救助或可构成故意杀人罪 除了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还可进一步分析前述案件中月嫂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可能性。具体而言,若该月嫂在发现孩子呛奶后故意不积极实施救助,则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所谓不作为犯罪,指的是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作为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进而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作为义务主要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以及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 在前述案件中,月嫂作为孩子的照护人,本身就对孩子有救助义务,并且是该月嫂的操作失误造成孩子呛奶,因此无论从职业上还是从先前行为来说,都对孩子负有救助义务。 因此,若是在发现孩子呛奶后,月嫂在能够实施救助行为的情况下却不救助,并且其延误救助的行为造成了孩子的死亡结果,那么该月嫂就有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总的来说,若确实是月嫂操作失误导致孩子呛奶,则其所谓“连0.1%的责任都没有”肯定是不成立的。至于其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加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