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巴斯:皇马向欧足联索赔45亿欧元只是策略,没有法律依据西甲主席特巴斯通过社媒表态:皇马向欧足联、国际足联索赔45亿欧元,没有法律依据!日前,欧洲超级联赛的推广方A22组织,向欧足联和国际足联提起总额超过45亿欧元的诉讼,要求欧足联主席塞费林遵守欧盟法院判决,承认并批准“欧超联赛”,并进行巨额赔偿。如今特巴斯通过社媒发布声明:“A22和皇马对欧足联提出的45亿欧元索赔,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这些不过只是空洞的威胁,旨在向欧足联施压,并夸大其词,而且提出的数字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特巴斯附上了一篇法律分析文章。文章从三个方面指出,皇马和A22组织索赔45亿欧元缺少依据。其一,皇马索赔的依据,是之前欧盟法院关于“违反欧洲竞争法”的判决,但是该项判决中并未提到“欧超联赛”。其二,欧盟法院的判决里规定“那些虽然有害但同时对竞争产生有利影响的做法,不属于违反欧盟法律的范围”,以此为据,欧足联对欧超的打压,可以被视作是符合欧洲竞争法。其三,退一万步说,即便欧足联愿意赔款,皇马索赔45亿欧元,金额也缺乏依据。无论是西班牙法律,还是欧洲法律,都要求“在索赔时,原告方必须证明这笔赔偿金的真实性和存在依据”。可欧超能否实现45亿的盈利?这毕竟只是蓝图,无法从法律角度去证明。总之,无论是特巴斯,还是法学权威,都指出皇马的索赔缺乏依据,只是施压策略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