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4岁初中生被判无期,这事儿越想越让人脊背发寒! 不是一时冲动的失手,而是提前查好“14岁杀人后果”的蓄意作恶,这哪是孩子,分明是揣着法律漏洞的“小恶魔”。 家里条件优渥,却因无端猜疑就持刀夺命,手段残忍到让人窒息。 法律给了顶格的无期徒刑,可大家为啥还是憋屈?因为未成年罪犯减刑能适度放宽,万一几年后“表现良好”提前出狱,受害者的生命却再也回不来了。 所谓“教育为主”,不该成为恶性犯罪的保护伞,当孩子懂法却故意犯法,惩罚就得有足够的震慑力。 年龄从来不是作恶的挡箭牌,公平也不该只偏向施暴者。 你觉得对这类蓄意犯罪的未成年人,该限制减刑吗?来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