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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管控风险提示健全查验制度严守准入关口

为强化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管控风险提示,指导各检查分局、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守药品质量准入关口,推进问题闭环整改,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健全查验制度,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健全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指导其强化验收人员培训,重点提升假劣药品外观鉴别能力与标准执行能力,督促验收人员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每一批次入库药品来源可溯、质量合格。

规范验收流程,严守准入关口。监督指导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落实药品进货查验要求。细化包装异常、零货拼箱等特殊情形的查验要求。对注射剂,重点查验包装完整性、药液澄明度,以及特殊储存运输条件的合规性(含运输方式、温度记录、时长等);对中药饮片,重点查验是否存在霉变、掺杂掺假问题,以及形状规格是否符合标准。不合格药品一律严禁入库,由相关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置。

推进问题整改,加强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验收记录完整性、不合格药品处置合规性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对涉嫌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立案查处。

丨校读:张婧玉

丨审核:韩舒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