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酬谈判崩了。郭麒麟撂下《庆余年3》的合同,头也不回。不是耍大牌,是算盘打得噼啪响。 简单说,剧组还想按老规矩玩“分级片酬”,觉得戏份多少决定拿钱厚薄,但这套逻辑在郭麒麟这儿早就不灵了。 我倒是觉得这事儿挺现实,他在影视城熬三个月大夜拍戏,片酬可能还真抵不上录两周综艺带来的商务溢价。 就像他在《奔跑吧》里抖个包袱,转头代言费就能涨40%,这种变现效率,品牌方可比制片人出手大方多了。 更何况人家手里早就有成功的个人样板了,那部8.2分的短剧直接让他实现了“单集收益半套房”的跨越,主演加分成的模式比拿死工资香太多。 这就是现在的行业系统bug:当演员自己变成了自带流量的平台,剧组反而成了他的“渠道商”。 以前咱们说“戏抬人”,现在变成了“人带流量”,郭麒麟这种清醒的艺人,显然已经把自己活成了一家微型娱乐公司。 最戳我的一点是,大家都还停留在“范思辙”出息了的滤镜里,其实人家早就跳出旧服务器,去玩新的增量市场了。 这不仅是郭麒麟个人的选择,更像是给所有旧体系里的管理者提个醒:现在的价值,早就不再是由导演喊“卡”的次数来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