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瓶茅台一夜蒸发,法律的天平倾向了谁?
一夜之间,116瓶飞天茅台从家中不翼而飞,损失超过17万元——这不是电影情节,而是重庆某小区业主韩某的真实遭遇。小偷李某最终被判刑11年半,但法院却判决物业公司承担15%的“补充赔偿责任”。当大多数人为业主叫好时,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想想:让物业为小偷的行为“买单”,真的合理吗?
一、事件回顾:门未锁、酒被搬,责任谁担?2020年某个夜晚,李某通过小区一条没有门禁的小路溜进来,发现韩某家一楼门没锁,便分两次用推车运走了116瓶茅台。案发后,李某虽被重判,但韩某认为物业监管不力,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对韩某17.3万元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比例是15%。也就是说,如果小偷赔不起,物业最多要掏约2.6万元。
通俗解释“补充赔偿责任”:
这好比有人砸了你的车窗,小偷跑路了。如果物业因为没看管好停车场,可能得“垫点钱”——但前提是小偷自己赔不起。它不是主责,而是“后备兜底”。
二、物业不该成为“无限责任保险箱”1. 业主自身责任不容忽视
小偷能得手,关键一步是韩某家“门未锁”。这就像自己忘了关车窗,却要求停车场为车内财物丢失负全责。物业是管公共区域的,不是每家每户的“贴身保镖”。法律也明确,盗窃第一责任人是小偷本人,业主的防范意识同样是安全链条的一环。
2. 物业已履行基础义务,瑕疵≠全责
法院承认物业有巡逻等行为,只是存在“瑕疵”。比如小路无门禁、未发现推车运货。但现实中,物业不可能盯住每个角落。若因一次盗窃就重罚,相当于让物业变成“无限责任方”——这可能导致物业费暴涨,或物业为免责过度监管,反损业主便利。
3. 15%的比例是否公平?
损失17.3万,物业最多赔2.6万。这个数字怎么来的?法律条文并未规定具体比例,而是法官“自由裁量”。但问题在于:物业的“瑕疵”到底值多少价码?如果每次出事都让物业按比例赔,可能变相鼓励业主忽视自身安全。
“法律不应是责任的‘甩锅游戏’,而是公平的‘刻度尺’。”
三、数据与法律依据:责任划分需有度损失金额:173884元(据判决书数据,可追溯至案件原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942条:物业需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安全,但非绝对保证。
《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物业按合同约定服务,未尽约定才担责。
本案中,物业合同若未明确“百分百防盗”,则责任应有边界。
四、反思:安全是共同课题,而非单方义务这件事的真正警示,是安全需要业主和物业共同浇灌。业主应锁好门、存好贵重物品;物业则需堵住漏洞如加强巡逻、完善门禁。若一味将风险转移给物业,可能让社区陷入“高保费、低自由”的怪圈。
“责任如秤,偏一方则失衡;安全似网,漏一眼则全溃。”
此案虽已判决,但讨论不应停止。当我们为受害者鸣不平时,也需冷静思考:法律的温度,是否暖了该暖的人?
(本文依据公开案件事实撰写,数据来源可靠,避免主观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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