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系等同于有地的逻辑下,公平正义又该如何体现?

顽强的星星 2024-04-29 09:18:58

我叫张某龙,盐山白庄村民。1999年左右,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某贵非法占用我土地约200平米土地用于建厂(简称亚星管件厂)。

亚星管件厂位于城关镇白庄村地、曾庄村地交界处。该厂占用土地部分是高某贵从白庄村和祁庄村(祁庄村地已经被县里征用建绿化)买的,部分是非法占用有偿转让给我的曾庄村土地。

高某贵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了房产证?其土地证测绘图面积和图形明显不同于土地证的面积和图形形状,土地证的面积和形状和房产证的面积和形状又有很大出入。实际占地面积甚至超过了他的国有土地证所规定的范围。换言之,他是在房产占地超出土地证规定的情况下,非法获得了房产证。我向盐山镇政F进行举报,盐山镇执法大队在调查过程中告诉我该厂既有土地证又有房产证,无视他土地证里的违规问题,和建设面积超过土地证面积一倍多的事实。但是至今也没有向我提供所谓的合法的土地证和房产证?

亚星管件厂占用的土地有白庄村集体用地和我购买的曾庄村土地,因此无法取得整个厂区面积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需进行地籍调查、核实产权来源和相邻权利人签字确认,而我从未签过字!而且扣了不相关的祁庄村的章来确认西边四至。那么,若亚星管件厂确实办理了全部土地的使用权证,则存在违规办证问题?

2023年,高某贵竟然胆大妄为的将原先侵占我方土地所建的房屋拆除并重新建设。这一行为不仅再次侵占了我方的土地,而且存在地证不符、办证违规以及在无土地证和准建证的土地上违法施工等多重问题。

2023年5月2日,盐山县国土局针对高某贵家发出了停工通知,并要求我们对其后续施工行为进行监督,一旦发现继续施工,需立即通知他们。然而,当天下午两点半左右,当违法施工行为发生时,我方人员李某春试图拍摄该违法行为,却遭到了高某贵儿子和儿媳的暴力袭击,导致其面部多处受伤。更加令人震惊的是,当地派出所不仅未能制止这一暴力行为,反而恐吓我们说我们是寻衅滋事,企图以法办相威胁。在派出所的恐吓下,李某春的家人被迫放弃了追究的权利,不仅被扣留不让离开,还被迫签下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而李某春本人,则白白挨了一顿揍,还要承担罚款的责任。

此外,高某贵的儿子还对我方人员张某飞进行了侮辱性的行为,往其身上泼尿。虽然我们报案后,派出所却拒绝立案,对此事置若罔闻。这种冷漠的态度不仅让我们感到无助,也给张某飞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2023年6月5日,高某贵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再次在我们的土地上使用挖掘机进行施工。为了阻止这一违法行为,我们设法挡住了挖掘机的出路。然而,派出所的到来并未制止高某贵的违法行为,反而将我们强行带离,并对我方人员进行了十日的拘留处罚。这种行为让我们深感派出所在为违法施工行为提供保护伞?

更令人痛心的是,2024年3月17日,高某贵家继续进行违法施工,当张某龙试图阻止时,却被高某贵的儿子高某阻挡并摔倒在地。随后,高某报警称张某龙未执行拘留。所长王某杰对张某龙进行了恐吓,态度极为恶劣。更令人气愤的是,在张某龙被带至派出所后,高某贵家竟然继续完成了预埋件的浇筑工作。直到此时,盐山镇派出所才允许张某龙离开。这种明显的双重标准让我们深感派出所对报警人的不公待遇。

近日,盐山镇政F联合相关三个村庄,公然推翻之前三个村庄为我方和高某贵土地纠纷之事所做的证明(原证明10多年前祁庄卖于高某贵的地紧挨着公路),将高某贵买的被绿化带占用的祁庄的土地,颠倒黑白,向北延伸出21米来,将我方购买的曾庄村土地非法转移到祁庄名下。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高某贵从未提出争议地块属于祁庄。现如今张冠李戴到祁庄身上,以此达到强占我土地的目的,我该如何是好?

面对这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我们深感愤慨和失望。作为公民,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更不能让无辜的公民受到不公正对待。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等证件的审核和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在此,我们强烈要求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关注此事,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和法治精神。我们坚信,只有坚持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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