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典吏,到底能挣多少钱,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是个什么水平。这事儿挺有意思,就像给古人算工资条,能让我们对历史有一种特别“实在”的感受。且,关系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古代“皇权不下县”。
一、首先,这“典吏”是个什么官?
说直白点,典吏就是县太爷手下的“部门主管”。一个县衙门里,分工得明确啊,管治安的、管粮税的、管户籍的、管文书档案的,这些具体办事部门的头头,就叫“典吏”。
你可别把他和“吏部尚书”那种中央大员搞混了,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典吏属于“吏”,不是“官”,是没资格面见皇帝的“基层业务骨干”。官为朝廷命官掌决策,吏是幕僚属吏理实务。
所以,他们的工资水平,在明朝庞大的官僚体系里,属于垫底的那一档。
但就是这么个小角色,却掌管着一县百姓的切身事务,能量可不小。
二、明面上的工资:少得可怜的“年薪”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是苦出身,他觉得官不能太富,所以给官员定的俸禄出名的低。典吏作为吏员,那就更低了。
根据《大明会典》的记载,一个县典吏,一年的“俸禄”大概是12两银子左右。
对,你没看错,是一年,不是一个月。
那这12两银子在当时是什么概念呢?咱们得找个参照物。明朝中后期,一两银子能买多少大米呢?
史料记载,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大概能买两石米(一石约等于现在的150斤)。那么12两银子就能买24石米,也就是3600斤大米。
按现在普通大米大概3块钱一斤来算,这3600斤米值多少钱?差不多10800元人民币。
好家伙,一个县里的“部门主任”,一年明面工资才一万出头,平均到每个月还不到一千块!
这要是在今天,养活自己都够呛,更别说养家了。所以,单看这“死工资”,明朝基层公务员真是清汤寡水。
三、真正的“福禄”:灰色收入与购买力
但你要真以为典吏就过着一万块一年的苦日子,那就太天真了。他们的“福禄”大头,根本不在这12两银子的死工资上。
我们得把眼光放到“灰色收入”和实际的购买力上。
其一,常例钱(潜规则的收入),这是最主要的部分。
老百姓去衙门办事,打官司、过户田产、上户口……哪一样不得经过这些“吏”的手?过一道手,就得收点“手续费”、“辛苦费”,这叫“陋规”,是当时官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这笔收入,可远比那点死工资高得多。
一个油水足的部门典吏,比如管税收、刑名的,一年搞个几百两银子都不算稀奇。就算是清水衙门的,几十两也是有的。
其二,实际购买力(只看银子能买啥)。
咱们再抛开灰色收入,单算他那12两银子的合法收入,看看在当时的实际生活水平下,这钱算不算钱。
我们不只看米价,再看看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价格:
房子:在当时的县城,租一间普通的房子,一年可能也就花个一两多银子。
肉食:万历年间,一斤猪肉大约需要20文钱(1000文=1两银子),那么一两银子能买50斤猪肉。12两银子就能买600斤猪肉!按现在猪肉15元一斤算,这相当于9000元的购买力。
衣服:一匹普通的棉布大概要3钱到5钱银子(0.3-0.5两),做一身衣服的成本,大概相当于现在几百块钱。
这么一算就清晰了:
如果只看基本生活品,尤其是食品的购买力,明朝一两银子的“含金量”是相当高的。他那12两银子的年薪,核心购买力主要体现在“能吃多少肉”、“能买多少米”上。
这个收入,在当时的物价水平下,如果只是保证一家老小吃饱穿暖,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甚至还能略有结余。但要想过得体面、雇丫鬟仆人,那就得靠灰色收入了。
四、综合折算:一个典吏一年到底能挣多少?
现在我们来个总结算:
合法收入:12两白银。按综合购买力折算,约合人民币1万至2万元。这是他的保底收入。
灰色收入:这个浮动极大,我们取一个比较保守的中间数,假设他一年能额外捞到50两银子。那么这50两的购买力,折合现在大概就是5万到8万元人民币。
所以,一个明朝县典吏,一年的总收入(明面+灰色),折算下来,大概在人民币6万到10万元这个区间。如果位置好、胆子大、手段活,年入几十万(人民币购买力)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