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小说推荐

预收《八零小糖精作得娇娇好》求收都说云老四好福气,家徒四壁,穷得叮当响,却养出两个天仙似的小闺女,尤其是亲生女儿云珊,不仅人美还心善嘴甜,温暖着身边的每个人。而养女云芷虽说还要漂亮些,但脾气太讨人厌了,嚣张跋扈,矫情多事,自己过不好就要别人不好过,身边人都想掐死她。云芷觉醒那天,一大家子被她闹得心力交瘁,云珊善解人意地站了出来:“我代替妹妹出嫁好了。”“想得美,我的男人凭什么让给你?”云芷皱着漂亮的小脸,松开上吊的麻绳,从小凳子上走下来,娇娇地冲云珊哼了一声,“我要嫁,才不给你抢!”众人头疼:又开始作了。毕竟这门婚事并不是一桩好姻缘,而是嫁过去给江亭之冲喜的。江亭之,原文男主的亲叔叔,跟他有不共戴天之仇,身患重疾常年卧床不说,心理也好像得了什么大病,喜怒无常,人人畏惧。据说还长得巨丑无比……但也只是据说,云芷在脑子里过了遍原文,人家江亭之好看着呢,最重要的是他很有钱。嫁过去,有花不完的钞票,还能继续作天作地,何乐而不为?就是作着作着,她发现男主和他叔看她的眼神都不大对了。这不是女主的戏份吗?作为女配的云芷一点不稀罕:永远的作精,在座的都是弟弟。——江亭之娶了个小村姑,还是个批事特么多的,折磨得江家上下鸡飞狗跳,看吧,最多一个月,江亭之就要被作死。谁知,云芷本事大,能把活人作死,也能把死人作活。一年后,江亭之陪太太逛百货大楼,手里脖子上挂满了购物袋,路人认出,惊呆了:传闻不是说江亭之已经气死了吗?云芷逛累了,蹬掉高跟鞋,撒娇地命令道:“脚痛,背我~”路人:传闻江亭之性子狠戾,阴沉怪谲,他要懂怜香惜玉,我脑袋给你当球踢……江亭之不仅把人打横抱起,还给太太穿上了自己的皮鞋。路人:传闻只是传闻。云芷泪眼汪汪,小拳头捶他胸口,“我不要抱,要你背我,你是不是不爱我了?!”路人:果然很作,原来传闻也有真的。云芷各种花式作死,作到让人觉得理所当然,作到让人觉得她好脆弱,没了他她肯定活不下去。——预收《八零小糖精作得娇娇好》求收小糖精叶晚穿书了,穿成了后妈文里女主的对照组。堂姐叶早勤快能干,任劳任怨,结婚后,孝敬公婆,管教继子继女,用爱感化一大家子,最终得到了丈夫的肯定,和孩子们的一声妈。而原主好吃懒做,矫情多事,结婚后,跟公婆斗气,跟妯娌撕逼,闹得一家子鸡飞狗跳,为了勾搭自己姐夫,她抛夫弃子,最后落了个孤独终老。人人都拿她跟叶早比,叶晚娇哼一声:“喜欢伺候人是她的事情,我喜欢被人伺候。”因为她糖分超标,作得娇娇好。于是——当叶早当牛做马在公婆面前刷好感的时候,叶晚已经作成了婆家一家老小的团宠,饭桌上第一块肉最后一块肉都留给她。当继子继女折腾得叶早一天吐三次血的时候,叶晚已经生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出个门,儿子拎水,女儿提包。当叶早像伺候大爷似的讨好自己丈夫的时候,叶晚都不用动,就娇滴滴地坐在那儿,丈夫心里眼里就只有她这个小祖宗,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宋城因为太老实,媳妇过门一年,他连人的手指头都没碰到过,二两白酒下肚,推开了叶晚的房门。坐在床边的叶晚嫌他慢,泪眼婆娑地质问:“我的洗澡水还没烧好么?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果然男人都一样,得到了就不珍惜,失去了才会后悔,好啊,我走就是了。”宋城扑腾跪地上抱住叶晚的大腿,求爹爹告奶奶各种哄。半天,叶晚重展笑颜,弯腰,凑到他耳边,“今天高兴,想要孩子,你努力干哦~”宋城捏着衣角,耳根绯红。她不是爱死了她的大姐夫吗?事后。宋城:媳妇洗澡水都是甜的。叶晚:别嫌汉子糙,永远对你好,一身腱子肉,日子挺享受。*夏副厂长悔婚娶了叶早,叶晚赌气,扭头嫁给了厂里的临时工宋城,没厂长夫人的命却一身厂长夫人的病,吃要吃最好的穿要穿最好的,批事太多了。整个木器厂家属大院都在观望,宋城迟早跟她离婚。结果,人家不仅没离婚,小日子还越过越好,什么副厂长不副厂长的,不仅叶晚不稀罕,宋城也看不上,叶晚喜欢吃,宋城就开酒楼,叶晚喜欢穿,宋城就办服装厂……原女主叶早都羡慕哭了。

完结 123人阅读

文案废:攻不是村长的儿子,是地主家的狗崽子。林笙一觉醒来穿成了年代文里的小炮灰,是个品性不怎么讨喜的下乡知青。原著中,小炮灰命运有些惨淡,因为后娘的捧杀式教养,性子十分骄横跋扈,往日里没少得罪人,树敌太多以至于接连不断的情况出现在他的身上,先是被人给背后下毒手掉进了村子里少有人迹的大河边,接连又传出被牛棚里的二流子给玷污了身子的消息,霉运接连而至,最后更是死于一场意外的大火。穿书后,林笙莫名的成了村长家的儿媳妇,这一情况让他有些蒙圈,不想还有让他更为蒙圈的事情。因为,这是个男扮女装的儿媳妇。同一时间,林笙突然发现自己似乎缺失了一部分记忆,他绞尽脑汁的収刮记忆,却只能忆起汹涌而来的湖水和那种冰凉的死亡信息。日常接触中,他发现无论是刻薄的婆婆,体弱冷漠的丈夫,还是那喜欢做戏的小姑子和看似为人公正的村长公公,他们的背后似乎都隐藏着些什么。看似还算和睦的一家,可每一个人都像是守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直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洪灾,让林笙从这偏离了十万八千里的剧情里,窥察出了秘密的一角。——原来,他所谓的丈夫什么也不是,两人甚至连结婚申请都没有打。再然后,经历过数次谣言和解救的过程中,他发现那个甘愿去住牛棚的狗崽子,好像是他在陷入彷徨和孤寂中的唯一一抹暖意。备注:划重点,看过来。主角受和村长的儿子没有任何关系,既没有结婚证也没有身体上的任何接触,和攻的感情线是受在知道和村长儿子没有结婚证后,才会产生,和谐社会你我他,纸片人也不例外。文案立于2021-7-27预收文:《我哥的男朋友真漂亮》,求收藏。厉澜历来记性不好,时常弄混人名,喊岔名字闹出笑话,可是有一个家伙却是让他记忆犹新。那人便是他表哥的男朋友——顾锦。两人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通往C城的火车上,彼时都还是不满十岁的两个小家伙。看着那个满脸脏兮兮的小屁孩,厉澜好心搭话:“要去厕所?我带你去。”顾锦掀起眼皮看了一眼面前这个一身精贵的小少爷,甜甜的说:“好的呀,谢谢哥哥。”两人的一次友谊就建立在卫生间里。厉澜:这个弟弟,洗干净看起来好漂亮,我要和他做朋友。顾锦:这人是笨蛋?不知道我是故意伪装的?,坏了我的事情,讨厌他。几年后,已是翩翩少年郎的厉澜,在一个聚会上再次见到了顾锦。好友相见,厉澜一脸愤愤不平地拉着顾锦的手说:“你老板是谁,怎么能雇佣童工?”顾锦冷漠地看了一眼当年那个害得他被抓回去的小坏蛋,凉凉地说:“你是谁呀!”两人的第二次友谊就建立在警察局里。厉澜:这个弟弟,比所有人都漂亮,我要把他带回家养着。顾锦:这个二愣子,为何总是这般自以为是?讨厌死了。进入大学后,风光无限的大少爷,时常对漂亮小弟弟当初的不辞而别而难过,直到某天再次见到一道熟悉的身影,正当他准备上去问清楚缘由时。他的表哥搂着顾锦的肩膀走了过来,“这是我男朋友,你得叫哥。”厉澜:“好久不见,弟弟。”顾锦:“你是谁呀!”

完结 354人阅读

用户评论 (0)

暂无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用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