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男子同时交往三名女子 诈骗75余万元获刑
常德日报记者 李张念 通讯员 吴燕 近日,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一起诈骗罪案例:男子王某以恋爱之名同时交往三名女性,七年内累计诈骗75万余元。
2017年,王某与被害人戴女士通过网络交友平台认识并发展成男女朋友。认识后,王某以自己在广州经营的制衣厂需扩大生产规模、投资烟花鞭炮厂等理由,哄骗戴女士用名下房屋贷款供其用于个人开支。虽然戴女士也曾质疑过王某,却因王某搪塞的借口和按时归还利息的表象而选择了继续相信。
在此期间,王某又先后以相似手段行骗了陈某、金某两位被害女性。直至2024年4月,戴女士多次要求王某还本付息无果,而王某又找戴女士要房产证复印件想再次贷款,戴女士才意识到被骗,随即报警。王某被绳之以法,几名被害人才从“爱情”的美梦中醒来。
经查明,2017年至2024年间,王某隐瞒婚姻状况,通过网络交友平台或朋友介绍先后认识了三名被害人,以结婚为幌子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在交往过程中多次编造各种虚构的理由向三名被害人借款,诈骗金额达75万余元。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罚金5万元,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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