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刷被同学用来多次刷厕所拖把,这能不算霸凌吗?
电话那端,正在成都一所寄宿制中学读初一的女儿,哭着向李悦倾诉,自己的牙刷竟被两名舍友多次拿去刷厕所拖把和鞋子。身为医生的李悦心急如焚,立刻带女儿去做身体检查,结果显示女儿甲肝抗体呈阳性。
牙刷被同学用来多次刷厕所拖把,这能不算霸凌吗?
李悦坚信这是恶意霸凌行径,便开启了逐级申诉之路。然而,她听到最多的回应却是“这不过是孩子间的玩笑”。在学生、家长与学校长达数月的僵持后,该事件最终未被认定为校园欺凌。
近十年间,校园欺凌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可这一现象依旧屡禁不止。2025年3月,四川省德阳市出台一项中考招生新政策——将校园欺凌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一旦认定,学生便与省级示范高中无缘。
此新政一经推出,便引发广泛热议,众人纷纷猜测,以升学这条“高压线”来倒逼各方责任主体,能否达到预期成效?
升学受限:新政引发的连锁反应
2025年3月,在四川省德阳市广汉中学钟声学校新学期的家长会上,一项与升学紧密挂钩的中考政策,自上而下层层传达。班主任向每位家长着重强调:从今年起,校园欺凌将影响升学,若被认定,孩子便无法考取省级示范高中。
开完家长会,林静便告诫儿子:“你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去‘招惹’别人了。”当这一新政传到初三学生陈怡萱耳中时,已演变成“霸凌别人就不能考高中”。中考日益临近,任何与升学相关的风吹草动,都会引发轩然大波。那几日,陈怡萱留意到,班上平日里最调皮捣蛋的同学都有所收敛,“不再动手动脚了”。私下里,陈怡萱和同学们讨论,大家都不想成为新政下的“出头者”。
依据德阳市教育局3月5日公布的新政策,被认定为“校园欺凌”的学生,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只能获评C或D等级,从而无法被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德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刘峰向《中国新闻观察》透露,省级示范高中和非省级示范高中的升学率相差近一半,“分别是90%左右和不到50%”。他还提到,若因极其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被评为D等级,考生就只能填报中等职业学校。
面对政策的突然收紧,德阳市的学生和家长都十分好奇,今年为何会出台这样的政策。德阳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王强向《中国新闻观察》表示,近年来,公开报道的校园欺凌恶性事件不断增多,大众关注度也大幅提升,新政正是为适应这一新形势的变化。王强还指出,新政并非凭空出现,此前校园欺凌本就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德育行为的考核内容,只是今年对此进行了单独强调并细化落实。
上级文件的指示也是推动新政在今年施行的重要因素。2024年,四川省公安厅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校园欺凌的内部规范文件,涵盖校园欺凌的界定、认定实施、异议申诉、干预及惩戒等多方面内容。王强介绍,该文件对校园欺凌的处置原则,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基本保持一致,“这份内部文件是省内处置校园欺凌的参照范本”。
然而,新政实施几周后,陈怡萱发现,班上那个最调皮的同学又恢复了老样子,“或许他觉得自己本来就考不上重点高中吧”。不过,王强也提到,新政的影响不止于升学,评定结果会长期记录在学生档案中,对日后的就业、参军政审等都会产生影响。
德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新政的出台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信号,“这就如同悬在头顶的一把剑,让大家明白这种事不能做,而非单纯为了找出多少校园欺凌行为”。
认定困境:政策实施后的现实尴尬
将校园欺凌与升学挂钩,德阳并非首例。“成都市先行一步,为我们提供了参考范例。”刘峰说道。
2024年3月,成都市发布高中招生新规,考生若在初中在校期间存在校园欺凌等负面清单行为,将不得被推荐为指标到校生,且在录取中最后投档。指标到校生是学校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公开择优推荐学生入学的一种方式。
得知成都出台校园欺凌新政,李悦曾怀疑其是否能真正按规定执行,毕竟就在几周前,她还在为女儿的“牙刷事件”四处维权。李悦表示,在事件发生前,女儿从未患过传染病,而在事件发生后,女儿反复出现口腔感染,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
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对校园欺凌的定义,李悦认为女儿遭遇的就是校园欺凌:“诸如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的行为;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社会交往;通过网络或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行为。”
该规定还明确指出,学生之间,若在年龄、身体或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上述行为,或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可认定为构成欺凌。
李悦觉得,女儿的遭遇符合规定中“财物欺凌”和“社交欺凌”的行为分类。但学校并不认同这一观点。
曾对校园欺凌进行过专门研究的中国教育学会班主任专委会副理事长赵申认为,李悦女儿所经历的情况,可视为欺凌的萌芽和前兆行为,但尚未达到校园欺凌的认定标准。赵申向《中国新闻观察》解释:“除网络欺凌外,未发生肢体冲突很难算得上恃强凌弱;该行为也难以认定为精神侮辱,通常精神侮辱行为大多有旁观者在场,欺凌者以让被欺凌者遭受侮辱的痛苦为目的,包括当面毁坏其财物等形式,并从对方的痛苦中获得快感,且多次重复实施。”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周宁宁也认为,认定学生欺凌,需要一系列辅助信息来证明两名舍友在主观动机上具有恃强凌弱、关系压制的故意。若无法证明这一主观动机,简单的恶作剧很难被认定为学生欺凌。要证明该主观动机,需调查收集更多信息,如其他同学的陈述、双方的日常表现及关系判断等。
事实上,成都新政实施至今已一年,然而成都市教育局普通教育处一位相关负责人向《中国新闻观察》透露,目前尚无一起被认定为校园欺凌并取消指标到校生推荐资格的案例。
“我们对校园欺凌的认定极为谨慎。”成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除非万不得已,学校和教育局都不愿给学生贴上校园欺凌的标签。但对于何种情况属于万不得已,对方表示无法做出假设性回应。
这一现象并非成都独有。上海部分中学自2018年起,就将校园欺凌行为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过,《中国新闻观察》从上海市多个区教育局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近年来当地未掌握校园欺凌认定情况。德阳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近五年内,德阳市未接到校园欺凌上报案例。
对于成都新政实施一年却无一例校园欺凌认定的情况,赵申认为,一种可能是成都市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预防措施得力,对欺凌萌芽做到了早干预、早处理,使其未发展到校园欺凌的程度;另一种可能则是在新政落实过程中,存在“未被看到的部分”,即不排除发生了校园欺凌,但未被认定。
德阳市教育局、当地两所中学相关负责人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多名工作人员均向《中国新闻观察》表示,尽管已有成文规定,但区分学生行为究竟是打闹还是欺凌,仍是一线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中“最为棘手的难题”。
认定主体之惑:谁来判定校园欺凌?
“为了得到一个认定结果,我感觉自己仿佛在与全世界‘对抗’。”李悦向《中国新闻观察》感慨道。事件发生后,校方始终不愿给出明确说法,反复以“只是玩笑”来敷衍,试图息事宁人。李悦不禁怀疑,是不是因为欺凌者成绩优异,所以学校想要“袒护”?
一个多月后,李悦觉得有必要越过学校,进行逐级申诉。她拨打了市民投诉热线,向市教育局公开信箱和省政府留言板写了实名举报信,还咨询了律师,“能想到的监督方式都用上了”。
李悦的坚持,为她争取到一个与派出所、学校及涉事学生家长共同协商的机会。“但这并非是一次认定或讨论,反倒更像是针对我的一场‘劝降会’。”李悦无奈地说。她提供的录音材料显示,各方依旧试图用“玩笑”的说辞劝她妥协。最终,事件“大事化小”,她与两名家长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获得了对方的道歉以及3000元检测费用赔偿。
实际上,校园欺凌认定流程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2021年6月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校接到学生欺凌报告后,应立即展开调查,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需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进行认定和处置。2024年5月31日,教育部办公厅再次印发通知,明确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依规处理。
规定还对该组织的人员构成做出具体要求:学校应成立由校内相关人员、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宣传教育、组织认定、实施矫治及提供援助等工作。
但李悦告诉《中国新闻观察》,她从未听闻女儿学校有学生欺凌组织委员会,“学校没提,区教育局也没说”。
《中国新闻观察》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全国不少中小学已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某直辖市教委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目前尚未接到强制成立或要求教育部门进行考核的指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部分省份仍有学校未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那么,究竟由谁来认定校园欺凌呢?北京、上海、湖北武汉、浙江嘉兴等地的多名班主任向《中国新闻观察》表示,在未成立该组织的学校,校园欺凌认定权在学校手中,通常由学校班主任、德育处或政教处负责人介入处理。
一位在浙江从事7年班主任工作的教师称,上级下发的校园欺凌指导文件或讲座培训实用性欠佳,“我们更关心能否把事情解决好”。她解释,处理疑似校园欺凌事件的方式包括调查、协商与教育,只有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会上报学校进行处分。但对于“特别严重”的界定,她表示也是自己综合各种情况来判断,“我还没遇到过”。
即便在已成立该组织的学校,其实际效用似乎也有待考量。据《中国新闻观察》不完全统计,一些学校成立该组织后,大部分活动是开展校园欺凌主题宣讲会议,尚未公布过认定案例或流程。
德阳市一位中学校长向《中国新闻观察》透露,该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立于2023年9月,但至今未认定过一起欺凌事件,主要还是由学校校长、法治校长、德育处、教导处负责开展调查、教育及批评处罚工作。“除非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或引发较大舆情,其余情况学校均可自行处理。但何种情况算严重后果、可能构成欺凌,由于政策未明确说明,所以需要综合各种情况进行研判。”
无独有偶,广汉中学钟声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立一年多来,也从未启动过认定流程。学校党总支书记张亚云向《中国新闻观察》表示,发现疑似校园欺凌情况,学校会先进行调解,最后才会启动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认定。
“启动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本身就是一项相当严重的指控。对于孩子家长而言,让自己的孩子接受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认定,他们恐怕难以接受。”张亚云说道。
上报困境:问责机制下的两难抉择
校园欺凌问题处置困难,在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思远看来,这是因为认定流程由校方履行上报职责,然而学校同时也是此类事件中的利害关系方。这种由学校自我监督、自我报告的方式,属于单项的内部监督,“学校既充当‘运动员’又兼任‘裁判员’”。他指出,一旦校园欺凌发生,学校往往难脱干系,这使得校方在“上报即被问责”与“不报可能无责”之间,常常倾向于选择后者。
“上报即被问责”的考核确有依据。2021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以及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的先决条件。同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对于详细考核机制,广汉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根据教育局对学校的考核要求,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会扣除相应学校0.1的考核分值,这可能影响该校的整体评级以及教师绩效。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应及时将严重的欺凌行为报告给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但王思远发现,由于缺乏分级认定机制,报告主体单一且内部存在矛盾,导致强制报告机制在实践中出现“应报未报”的失效现象。显然,对于严重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外部监督力量的介入程度不足。
校园欺凌治理是一个涵盖前、中、后端的全周期链条,周宁宁向《中国新闻观察》介绍,德阳、成都等地将校园欺凌与升学挂钩的举措属于后端治理。在现有链条运转情况下,前端教育和中端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工作效率不高,校园欺凌难以被发现和认定,这很可能致使后端政策效果大打折扣,还会加剧教育系统对校园欺凌认定的抵触情绪。
“家长认为是欺凌,学校却觉得不算。”赵申认为,随着社会发展、社交媒体普及以及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家庭关系变化,校园欺凌呈现出低龄化、网络化的新特征,但部分教育工作者在认知上存在惰性,不愿正视欺凌与以往常见打闹的本质区别,“只有勇于承认欺凌行为的存在,才能想办法改善现状”。
学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亟待改变。周宁宁表示,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变化,校园欺凌发生的概率比前些年有所增加,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他建议,应由现行考核校园欺凌发生数量,转变为考核学校防范及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规范性,若一所学校发生疑似欺凌后,能及时启动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并依法合规处置,则给予正面积极评价。
作为认定、处置校园欺凌行为的关键流程,周宁宁认为,应确保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外部性与独立性,避免其成为单纯的“校内主导组织”。对于该组织的管理运行方式,他提议,可以要求一半以上无利益相关者参与投票,甚至考虑每次启动前,随机从该校区域内学生欺凌治理相关人士名册中抽取人员,以保证组织投票各方的中立性。
距离“牙刷事件”发生已有一年时间,经过心理健康治疗,女儿重度抑郁、成绩下滑以及厌学的状况逐渐好转。但李悦感觉,女儿似乎再也难以恢复到从前开朗活泼的模样,如今的女儿变得有些敏感,时常问妈妈:“我的身体是不是又染上什么传染病了?”孩子的世界遭遇了阴霾,身为父母,李悦只能尽力宽慰:“这不是你的错,是她们做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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