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凌凤大桥附近,一红衣暴走团与消防车、救护车相遇未让行。该团群主回应:当时车辆处于备勤状态,并非执行紧急任务,且团队所在为非机动车道,因担心一百多位队员安全,想让队员先通过,还表示若遇火灾、人员落水等紧急情况,团队定会配合救援。 律师则指出,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救护车依法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 若为非紧急执勤状态,则按分道通行规则,机动车应避让行人。 这事就是大家对公共规矩没拎太清。 暴走团群主说车是备勤的,不是去救命的,自己这边一百多号人,怕被车碰到,让队员先过一分钟,这想法倒也能理解,毕竟在非机动车道上,按规矩确实该车让人。 但关键是,消防车、救护车这东西特殊,备勤也是随时等着出事就冲上去的。 普通人哪能一眼看出它们是不是正急着救人? 这时候主动让一让,总比纠结“是不是紧急任务”靠谱,万一耽误了事,谁担得起? 再说了,一百多号人组队走,本来就该多注意别挡着公共道。 碰上这种带应急性质的车,就算自己占点理,也该多想想公共安全,别总觉得自己这一群人最要紧。 公共地方想顺顺当当的,不光得靠规矩,更得靠大家多替别人、替整体安全想想。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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