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的母亲派出所里遭民警责骂,男子插话后被拖进厕所里群殴:涉案民警获刑8个月,两

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2025-11-13 22:03:05

男子的母亲派出所里遭民警责骂,男子插话后被拖进厕所里群殴:涉案民警获刑8个月,两名辅警缓刑。 青海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对孙先生被民警辅警殴打一案公开宣判,3名民警辅警均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其中涉案的民警张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立即执行;两名辅警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谁能想到,一次普通的求助会变成一场噩梦。孙先生的母亲已经68岁,因为邻里纠纷被对方推倒,身上擦破了皮,老人又气又怕,拉着孙先生去辖区派出所报案,想讨个公道。刚进值班室,负责接待的民警张某就没给好脸色,语气不耐烦地打断老人的诉说:“这点小事也来麻烦警察?邻里之间不能互相体谅吗?” 老人本就受了委屈,被民警这么一骂,眼泪当场就掉了下来,声音带着哭腔辩解:“是他先动手推我的,我只是想让你们评评理。”孙先生看着母亲被训斥,实在忍不住插话:“警官,我妈年纪大了,受了伤来报案,你怎么能这么说话?” 就是这一句插话,彻底激怒了张某。他猛地一拍桌子,站起来指着孙先生的鼻子吼道:“你还敢顶嘴?这里轮得到你说话吗?”没等孙先生反应过来,张某就招呼旁边的两名辅警:“把他拉到厕所里,让他知道怎么尊重警察!” 两名辅警立刻上前,一左一右架起孙先生的胳膊,强行把他拖进了派出所的卫生间。卫生间里阴暗潮湿,弥漫着异味,张某随手关上门,对着孙先生拳打脚踢,两名辅警也跟着动手,拳头、脚踹落在他的头、背、腰等部位。孙先生被打得蜷缩在地上,双手抱头,不停求饶,可三人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直到孙先生嘴角流血、意识模糊,他们才罢手,警告他“不准外传,否则没你好果子吃”。 被拖出来时,孙先生浑身是伤,衣服被撕破,嘴角淌着血,头晕目眩站都站不稳。他看着一旁吓得瑟瑟发抖的母亲,心里又愤怒又无助。“我是来报案求助的,怎么就被警察打成这样?”孙先生强忍着疼痛,用手机拍下了自己的伤情,随后带着母亲离开了派出所,直接去了医院验伤。 诊断报告显示,孙先生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轻微脑震荡,身上还有多处淤青。看着这份报告,孙先生下定决心维权。他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提交了验伤报告、手机拍摄的伤情照片,还有派出所卫生间外的监控录像——虽然卫生间内没有监控,但走廊监控记录下了他被强行拖进去和狼狈出来的全过程。 维权过程并不顺利。一开始,涉事派出所试图调解,希望孙先生“私了”,承诺赔偿医药费,让他撤回举报。但孙先生坚决不同意:“他们是执法者,却知法犯法,殴打群众,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一次次奔波于法院、检察院、纪检部门之间,提交证据、配合调查,整整坚持了一年多,终于等到了开庭审理的日子。 庭审现场,张某和两名辅警当庭否认“群殴”,辩称是“孙先生拒不配合执法,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但孙先生提交的验伤报告、监控录像,以及医院的诊疗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彻底戳穿了他们的谎言。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民警,两名辅警作为协助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孙先生插话而故意殴打他人,致其身体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这个判决结果公布后,网友们纷纷点赞:“正义虽然迟到,但没有缺席!”“执法者更要守法,知法犯法必须重罚!”也有网友表示:“8个月刑期不算长,但这是对执法乱象的有力震慑,让老百姓看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其实,老百姓对警察的信任,源于执法者的公正与文明。民警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而不是凭借权力肆意妄为、殴打群众。张某等人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孙先生的身体,更损害了执法机关的公信力,让老百姓寒了心。 此案的判决,再次明确了一个道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执法者更应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办事,用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在遇到困难时,敢于向执法机关求助,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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