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奸被判死刑喊冤:每月送新四军20万银元,为何仍难逃一死? 1951年,大汉奸黄标被判死刑,到了刑场,黄标却很不甘心:“我每个月给新四军送了20万银元,却被当成汉奸,我不甘心啊!” 黄标1895年出生在湖北沔阳峰口一个普通农家,那时候洪湖一带水患兵祸不断,穷人活得朝不保夕。 这话喊出来,刑场周围的人都愣住了,负责监刑的干部皱紧眉头,让人把他的话记了下来。黄标被押着跪下,脖子上的绳索勒得他喘不过气,可他还是梗着脖子喊:“我没卖国!那些银元都是我从日伪手里截来的,每月准时送到新四军的联络点,这事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声音带着哭腔,混着刑场的风声,听得人心里发沉。 他的人生确实拧巴得厉害。年轻时为了混口饭吃,他加入了当地的保安团,后来又跟着队伍投靠了日伪,成了沔阳县的伪县长。手里有了权,他没像别的汉奸那样欺压百姓,反而偷偷和新四军搭了线。那时候新四军在洪湖一带活动,缺粮缺枪,黄标就利用自己的身份,每月从日伪的粮饷里截下20万银元,换成药品、布匹和弹药,夜里让人送到芦苇丛里的联络站。有次日军要突袭新四军的驻地,他提前派人送去情报,帮新四军躲过了一劫。 可他终究没彻底和日伪划清界限。日军让他征粮,他不敢硬顶,只能表面上凑些粮食应付,暗地里却把大部分粮食分给了受灾的百姓;伪军让他带路清剿新四军,他就故意绕远路,还提前放枪报信,让新四军有时间转移。他总觉得这样“两边讨好”能保全自己,也能帮着新四军,却忘了汉奸的帽子一旦戴上,就很难摘下来。 抗战胜利后,他又投靠了国民党,成了地方保安团的团长。解放战争时期,他手里的队伍和解放军交过几次火,虽没造成太大伤亡,却也成了他的“污点”。1949年湖北解放,黄标知道自己躲不过去,就带着队伍投降了。本以为能戴罪立功,可他的过往实在太复杂,日伪、国民党的经历都被翻了出来,加上有人举报他曾杀害过进步群众,最终被定性为汉奸,判处死刑。 刑场上,他还在念叨那些银元。“我送了整整两年啊!24个月,480万银元!那些钱救了多少新四军的命,你们怎么能忘了?”他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被按住了肩膀。监刑干部叹了口气,告诉他:“你给新四军送钱是事实,可你当过伪县长,帮日军做过事,双手也沾过同胞的血,这些都不能抵。” 这话像重锤砸在黄标心上,他愣住了,眼泪突然涌了出来。他想起那些夜里送银元的日子,想起新四军战士对他说的“谢谢你”,想起自己当初为了自保做出的那些妥协。他以为自己做了些好事就能抵消过错,却不知道有些路一旦走错,就再也回不了头。 枪响的那一刻,他的眼睛还睁着,或许到死都没明白,汉奸的罪名从来不是靠几笔捐款就能洗去的。在那个家国破碎的年代,有人选择了宁死不屈,有人选择了助纣为虐,而黄标,却在中间摇摆不定,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