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八旬老人耗时两个小时,用锄头损坏了100多平方米刚修好的水泥路。她说修路占用了她家的土地,负责人表示这不是她家的地。公家的地还留了两米给她,可她偏不信,硬是要把修好的水泥路砸坏。民警来了她就停止挖掘,民警一走又继续动手,负责人连续报了四次警,实在拿这位老人没办法。 湖南邵阳一个村子里最近发生的事情,让人看着又窝火又心酸,村里人好不容易凑钱、出力,把那条多年烂得不成样子的土路修成了平整的水泥路,想着以后出门不用再踩泥巴坑,也不用再一身灰。 大家忙了一个多月,终于把路铺好,结果才没几天,就被村里一位老太太扛着锄头给敲得坑坑洼洼。 她一下砸这里一下刨那里,硬是把 100 多平方米的新水泥路弄得面目全非,带头修路的李先生(化名)急得不行,连续打了四次电话报警,都没能彻底拦住老人。 那条老路多年来一直泥泞不堪,村里几十户人出门都麻烦,大家商量了很多次,今年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大家一起掏钱修。 每家象征性出50元,有些在外打工的条件好一些,还主动多出,一口气捐了几百,村民们一起抬水泥、铺石子、搅拌混凝土,好不容易把那条一直困扰大家的泥路修成干净平整的水泥路。 等完工那天,很多人都站在路边看了半天,心里想着:以后出行终于方便了。 可谁都没想到,就在大家为新路高兴的时候,那位老太太却突然跑来对着路面猛砍,她上来就挥锄头,水泥还没完全结实,被她一下一下敲得碎裂,掉下一块块的渣子。 村民赶紧围上去劝,可她头也不抬,光重复一句:“这是我家的地,你们不问我就修,我当然要刨掉。” 无论怎么解释,她都不听,认定修路占了她的地,她干活那劲儿一点不比年轻人差,从早上八点干到十点,几乎没停,把路面给毁了一大片。 李先生一看不对劲,只能报警,警察来了,耐心地给老太讲政策,说修的地方是集体土地,村里早就公示过,不存在占她家的地,还告诉她损坏公共设施是违法行为,要承担责任。 老太当时是停手了,也说不再砸了,可等警察前脚走,她后脚又把锄头提起来继续敲,就这样反复折腾,村民们只好一遍遍报警,总共报了四次,路还是被砸得惨不忍睹。 让村民们更闹心的是,这条路去年就有人提出要修,但也是因为有人闹事才没修成。 今年大家再鼓起劲把路建成,却又被毁,更关键的是,老太其实已经搬到新房住了,老房子虽然在路边,但修路并没妨碍她的生活,村民甚至特意在路边留了两米空地给她家使用,可她依旧觉得吃了亏,坚持破坏这条集体道路。 事情传上网后,网友的意见分成好几派。 有人替村民抱不平,说大家集资修路是为了全村方便,结果还要挨这么一顿砸,心里肯定难受,还有人认为老太的做法完全不合理,就算真怀疑土地被占了,也应该找村委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三两下把路砸了,这样只会让全村人都遭殃。 也有人试着替老太说话,觉得她年纪大了,可能真是担心自家土地被侵占,只是处理方式不对,但更多人担心现实执行问题,老太年龄也那么大了,行政拘留不好实施,可赔偿责任肯定要承担,不然村民投入的钱和力气找谁补?更别说还得重新修路。 其实事情说到底,哪怕土地归谁暂时没弄清楚,老太这种把公共道路当成自己家地一样随意破坏的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 土地权属不能靠谁嗓门大就算,要有政府的权属证明,有争议也应该找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确认,必要时到法院解决。 村民集资修的水泥路属于村集体财产,法律保护得很清楚,有意损坏是必须承担后果的,即便年龄大,不用拘留,也绕不开罚款和民事赔偿。 现在村委会已经开始介入,希望把土地到底是谁的弄明白,再协调后续处理。 事情也给所有农村建设提了醒:惠民的工程都是为了大家好,遇到分歧要走正途,不能靠谁脾气大谁说了算。 公共利益不能被个人情绪牵着走,年纪再大也不是随便破坏公共设施的理由。 希望最终能处理得公平,把村民们辛苦修好的路维护好,也让老太太的合理疑问得到解释,让这条难得的便民路真正能被村里人安心使用。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