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身为大周朝金尊玉贵的少皇殿下,姬少衡生来就是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性子,这一生唯有一颗真心,全掏了出来,只搁在李隐身上,将他从卑贱的奴隶之身捧成江湖上人人敬畏的“白衣卿相”。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人有朝一日会为了权势地位,还有他念念不忘的旧情郎,从背后捅了他一剑,亲手剜出他的心。七年后,姬少衡从地狱爬回了人世间。时逢狂雨,他捧起一把破剑,对着满天神佛发誓,必要他李灵山不得好死。……姬少衡回来的那一天,李隐正闭关修炼,冰凉修长的手指从他的背脊一路抚摸到喉结,继而掐住了他的脖子。“心里忘了,身子没忘。”姬少衡咬着他的耳垂,嗓音温柔得近乎恐怖。李隐嘴唇颤抖,一口鲜血呕出,方才从梦魇中抽身而出。身旁无人。可他默念三遍清心咒,都没能压住心底那一股莫名的邪热。 阅前提示:1,姬攻李受,相爱相杀,恨海情天,般配,锁死。2,杀是真杀,但两个人怎么杀都忍不住超爱,算狗血酸爽口吧(?)3,天降打败竹马,强取豪夺,古早梗遍地跑,不太适合有控度的宝宝,谨慎阅读!★关注一下作者下本古耽预收吧=w=《昏君必须死》卫珩自小无父无母,在市井街头摸爬滚打地活,为混上一口饭吃,整日里与人打架,与狗争食。 沈氏一族打天下时,靖安侯沈国辅看中他长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将这满身泥泞的狼崽子捡了回去,赐他名字,收为义子。 卫珩在沈家吃过最香的饭,穿过最暖的衣,为报靖安侯的养育之恩,他成为靖安侯麾下里最凶恶的一条狼狗,凭着一把长刀,劈出万里河山,一步一步为沈家杀出一条通往帝位的血路。 后来靖安侯称帝,卫珩功勋最盛,皇帝对这个义子的封赏远比他的几个亲生儿子都要多。 可卫珩一不求功名,二不受利禄,只指了指皇帝身边那个自小被一家人视若明珠宝玉一般的幼子沈璧,道了一句:“我要他。”阅读提示:卫珩(攻)x沈璧(受),野犬x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