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见未婚妻晚上穿裙子出门,顿时怒火中烧,将未婚妻带回家后与其发生了关系。趁男子熟睡之际,未婚妻选择报警。一周后,男子主动投案。对于男子,法院这样判! 据杭州网8月13日报道,阿华(化名)和小花(化名)是通过相亲认识的,交往一年后订了婚,还搬到一起住,原本是奔着结婚过日子去的。可万万没想到,一场“小事”彻底改变了他们的人生。 2024年6月的一个凌晨,小花换上裙子准备出门。 按理说,穿什么衣服完全是个人自由,可阿华却一下子炸了,觉得大半夜穿裙子很“丢人”,死活让小花换掉。 小花不愿意妥协,觉得这是自己的权利,怎么就成了“不合适”?两人谁都不肯让步,争吵越来越激烈,阿华甚至口不择言,对小花进行羞辱。 小花气得摔门就走,可阿华并没有就此停下,而是追了出去。 在巷子里,他找到小花,不但没有好好沟通,反而动手打了她。 之后,他把小花强行拉回家,继续争执,最后在怒火中彻底失控,把小花拖到床上,完全无视她的哭喊和反抗,强行发生了关系。 直到阿华睡着,小花才鼓起勇气逃出去,敲开房东的门求助,并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介入。 法医鉴定显示,小花身上有多处挫伤,构成轻微伤。 阿华一开始还想狡辩,但在证据面前,他只能承认事实。 案发一周后,他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时明确指出:即便两人是未婚夫妻、同居生活,这也不能成为阿华强迫小花的借口。强奸罪的关键点就是“违背对方意愿”。 小花从头到尾都在反抗,而阿华使用暴力、拖拽、威胁。 不过,量刑时也考虑了几个从轻情节:阿华是自首,家里人积极赔偿,共计赔偿了11万元。 法院判了他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 这事曝光后,网上炸了锅。 很多人质疑:这种性质恶劣的案件居然能缓刑,判得太轻了! 也有人表示,法律确实规定了赔偿谅解、自首等情节可以从轻量刑,法院判的没问题。 在亲密关系中,没有谁可以凌驾于谁之上,爱不是控制,更不是暴力。 对所有人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旦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勇敢站出来,用法律保护自己。 尊重和自由,是感情的基石。暴力和胁迫,只会把所谓的“爱”毁得彻彻底底。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杭州网
山西,男子见未婚妻晚上穿裙子出门,顿时怒火中烧,将未婚妻带回家后与其发生了关系。
霁雾阙任
2025-09-07 15: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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