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父亲得知儿子考上大学非常高兴,第一时间给儿子买了一台电脑,还答应给儿子10万元当学费,而后因儿子不愿意给爷爷磕头,认为儿子不尊重自己,生气没有再搭理儿子。儿子眼看马上要上学了,父亲还没给自己交学费,竟然恼羞成怒威胁、辱骂父亲。网友:这样的儿子真是白养了!(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9月9日报道) 据悉,乔女士向记者求助,称自己与丈夫分居了,儿子跟着自己生活。 前不久,儿子考上大学,孩子的父亲称要给孩子10万元当学费,如今儿子马上该开学了,一年几万的费用,孩子父亲却不给了。 记者随后和乔女士一起向乔女士的丈夫了解情况,乔女士的丈夫表示,得知儿子考上大学的第一时间便给儿子买了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 自己确实答应在儿子上学前过给儿子10万元,但是自己想着让儿子上学前给爷爷磕个头,接受全家人的祝福,儿子却来了一句“我不太习惯这样做!”自己非常生气,也就没有再理儿子。 此外,乔女士的丈夫还向记者展示了与儿子之间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乔女士的儿子对乔女士丈夫说:“XXX啥时候不能出去,非得现在出去!我就等你了!”“明天我来就是踹门了!下午你给我等着!懒得在你这个废物身上浪费时间!”“我必须拿到钱,不然我要从你身上拿点东西!” 乔女士闻言,表示你作为亲爹,不该给学费吗? 乔女士的丈夫闻言,顿时怒了:“你现在想起来我是亲爹了!”“ 你在和别人在外面发生XX男女关系的时候,想过我是孩子亲爹没有?”并表示当初乔女士是被自己打出门的。 对此记者向乔女士核实,乔女士予以否认。但乔女士的丈夫又拿出了一段与儿子之间的录音。录音中他的儿子表示他前一二十年前就不停地家暴乔女士,乔女士一直就想离婚,但是为了自己没有离,乔女士一忍再忍,在绝望之下,有人与其聊天,才有了一丝光芒…… 记者询问乔女士丈夫是否存在家暴行为,乔女士的丈夫一口承认,但表示,自己成天在外面考虑工作、挣钱的问题,儿子由乔女士一手养大。但是孩子跟自己说话,可以说连一声爸也没叫过自己!自己不渴望也不希望儿子以后为自己养老送终,但希望孩子今后越来越好! 记者随后又拨通了乔女士儿子的电话,乔女士儿子表示,自己的父亲曾说过不给自己交学费还要起诉自己妈妈。自己父亲既然尽不了当父亲的义务,也不配享受自己作为儿子的尊重!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院《关于适用〈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具体到本案,也就说,乔女士的儿子如今已成年,并且已经高中毕业,亦非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人员,乔女士的丈夫在法律上上是没有义务再给儿子交学费的。 2、乔女士的丈夫答应给儿子交学费实质是一般赠与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也就是说,虽然乔女士的丈夫此前答应给儿子10万元,现在也可以反悔!不给! 3、《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你养我小,我养你小,百善孝为先!父亲对儿子的陪伴少,确实不对,但是至少没有不管不顾,给儿子成长提供了经济条件。 作为儿子不能理解父亲也就罢了,还威胁、辱骂自己的父亲就太不像话了! 据悉,经过记者调解,乔女士的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父亲道歉。乔女士的丈夫也原谅了儿子,并最终把钱给了儿子。儿子目前已经去上学。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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