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痛心!河北邯郸,女子骑电瓶车上班途中,遇到一大型犬,大型犬向车子奔来,女子躲

清歌畅 2025-09-12 01:19:02

令人痛心!河北邯郸,女子骑电瓶车上班途中,遇到一大型犬,大型犬向车子奔来,女子躲避不及被撞倒,头着地不幸身亡。当时狗主人就在旁边,但狗未栓绳。女子家属报警,派出所称为交通事故,而交警事故科称不属于交通事故,刑警队已立案。在调查中,狗主人竟把狗打死扔进废井中!事情已过2个月,还没有明确说法!狗主人说:他们要价太高,我们承受不了!镇政府正在帮忙协商! 2025年7月20日早上,李芳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去上班,行驶在她熟悉的,不知往返多少次的路上。 为了生活,她不停地奔波着,然而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在一乡镇路口,一只体型壮硕的大型犬突然从路边窜出,径直扑向李芳的电动车。 李芳正常并快速行驶中,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毫无预防,根本来不及刹车和躲避。 强有力的冲击让她瞬间失去平衡,车身剧烈晃动后重重摔倒在地,她的头部毫无缓冲地撞击在水泥路面上。 可怜的李芳只发出一声惊恐的呼叫,就头直接着地,没了动静,鲜血迅速蔓延开来。 彼时,犬只的主人就站在不远处,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发生,手中却没有握着任何牵引绳。 当急救人员赶到时,李芳已无生命体征。经鉴定确定死亡原因为:外力致颅脑损伤死亡。 李芳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刚上小学的孩子等待接送,她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也是家人心中的主心骨! 然而就在她为生活奔波的路上,竟被一天大狗夺去了年轻的生命! 悲痛过后,家属第一时间报警,希望能为逝去的亲人讨一个公道。 然而,事件的处理却陷入了踢皮球的困境。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初步认定此事属于交通事故,建议家属联系交警部门。 可当丈夫冯强找到交警事故科时,他们到现场拍了照片,也一直没立案。 工作人员却明确表示,该事件因涉犬只袭击引发,并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的碰撞,不符合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不应由交警部门管辖。 几番辗转后,刑警队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为由立案调查,案件才终于有了推进的迹象。 可谁也没想到,在警方调查期间,犬只主人的一个举动再次刺痛了家属的心。 为了销毁证据,犬只主人竟私自将肇事犬只打死,并偷偷扔进了村外的废弃水井中。 冯强愤怒地找犬主人讨要说法:好好的一个大活人就这样死了,你以为打死狗就算完了吗?必须得赔偿,给死去的妻子有个交代! 可犬只主人却始终闭门不见,对于冯家人要求赔偿也是躲避态度,最后只回了句:愿意赔偿,但冯家要价太高,实在承受不起! 如今,距离李芳离世已过去两个月,案件仍未给出明确结论。冯家人每天都在焦虑中等待。 冯强哥哥说,弟媳在上班路上遭此劫难,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没了,犬只主人说承受不了,可弟媳的一条命是能用金钱衡量的吗? 冯家人一定要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要追究犬只主人的责任,这事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镇政府虽介入协调双方的赔偿事宜,但进展十分缓慢。犬只主人就是不想拿钱,看不到他丝毫解决问题的诚意。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刑法》第15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狗主人有义务对其饲养的大型犬进行妥善管理,包括使用牵引绳等措施,以防止犬只对他人造成伤害。 狗主人明知不栓绳可能导致犬只失控伤人,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女子被撞身亡,符合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狗主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刑警队以过失致人死亡为由立案调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民法典》第1245条早就明确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得承担侵权责任。 狗主人未对饲养的大型犬进行栓绳管理,导致犬只撞倒女子并致其死亡,狗主人作为动物饲养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女子在正常行驶遇到大型犬,被撞倒后,头着地不幸身亡。如她佩戴头盔或许会挽救她的生命。 所以她的死亡自身也存在部分过错。但不会因此减免或免除狗主人的侵权责任。 《刑法》第307条第2款: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肇事犬只作为此次事件的重要物证,对于查明案件事实、确定狗主人的责任具有关键作用。 狗主人在警方调查期间私自将肇事犬只打死并丢弃,属于毁灭证据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侦查活动,破坏了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处理。在后续量刑等方面可能被从重考量。 您觉得狗主人应赔偿和受到刑事处罚吗?

1 阅读:8417

评论列表

15xxx92

15xxx92

181
2025-09-12 09:25

狗主人涉嫌过失杀人罪,寻衅滋事罪,投放危险物品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该判刑,数罪并罚

15xxx92 回复 09-13 10:23
说得对

用户10xxx31 回复 09-13 19:20
必须死刑,斩立决

漫游者

漫游者

111
2025-09-12 16:18

刑事案件正在协商?拿他人生命开玩笑吗

用户10xxx25

用户10xxx25

105
2025-09-12 15:58

还她妈的协商,犯罪了也可以协商?

一阵风 回复 09-13 17:36
🈶️钱能使鬼推磨的

用户16xxx90

用户16xxx90

69
2025-09-12 16:53

先抓起来再谈,还闭门不见算啥?

断续的灰暗

断续的灰暗

68
2025-09-12 18:57

简单,让狗主抵命。

漂萍十八

漂萍十八

56
2025-09-12 20:43

狗主人抵命。

只愿得一人心

只愿得一人心

50
2025-09-13 03:20

狗被打死了怎么没有爱狗人士出来[狗头]

大汉铁骑 回复 09-13 14:40
爱狗人士怎么不给这家人寄花圈呢?

陌上花开

陌上花开

46
2025-09-12 20:27

把狗主也打死,

用户63xxx69

用户63xxx69

46
2025-09-12 18:47

杀狗主!

过客

过客

44
2025-09-12 23:21

狗出事狗主入刑

用户10xxx62

用户10xxx62

43
2025-09-12 20:28

重判重罚

用户13xxx25

用户13xxx25

39
2025-09-12 23:42

必须让狗主人偿命……

黎道远

黎道远

38
2025-09-13 12:46

每年有那么多人被狗咬,有那么多人因狂犬病毒死亡,有那么多人走路踩狗屎,有那么多人开车撞到狗,有那么多人因邻居狗叫声影响休息…希望国家立法:禁止城市养狗

大汉铁骑 回复 09-13 14:44
农村也应该限制养狗!

黎道远 回复 大汉铁骑 09-14 16:20
但不反对圈养肉狗的农户,饲养家禽养家糊口勤劳致富,对社会有贡献

用户10xxx38

用户10xxx38

37
2025-09-13 09:38

直接打去打死狗主人就解决了,

用户80xxx62

用户80xxx62

31
2025-09-13 09:18

狗主人必须赔,并判刑。警察也有责,不作为。

春暖花开

春暖花开

30
2025-09-12 20:59

遛狗不栓狗,不如狗溜狗

T-800

T-800

26
2025-09-13 10:52

狗主人不如直接自杀,一了百了。

用户11xxx26

用户11xxx26

25
2025-09-13 05:19

刑事犯罪,判刑

小芋头

小芋头

22
2025-09-13 11:57

人命真轻啊,一个家庭就这么破碎了,几个月都没个信

一剑客

一剑客

21
2025-09-12 21:59

所以警察叔叔一直强调戴头盔

6689

6689

20
2025-09-13 12:33

犬主人过失。放任自己的狗行凶。这种行为应该是平时已经习惯了的。

平凡

平凡

20
2025-09-12 22:59

有邯郸的朋友吗?这是真事吗?

转折点 回复 09-13 17:57
我看到了<齐鲁壹点>发的视频,是真的!

平凡 回复 转折点 09-13 18:36
谢谢(^🙏^)

春夏秋冬

春夏秋冬

16
2025-09-13 13:15

赔不起!抓人卖房

转折点

转折点

16
2025-09-13 18:21

散养狗的行为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处罚没有威慑力!

用户18xxx89

用户18xxx89

15
2025-09-13 15:30

承受不起?养狗时多高兴。这个畜牲应该重罚!甚至要他抵命!

四哥视野

四哥视野

15
2025-09-13 15:19

拿狗命赔人命?想得美!用他全家抵赔

腾翘

腾翘

14
2025-09-13 13:03

过失致死罪成立。

我的UC

我的UC

14
2025-09-13 13:47

既然刑事立案,为何那人还在家

诺诺的爷爷

诺诺的爷爷

14
2025-09-13 12:43

就这处理方式还讲法律,屁都不是!

用户18xxx29

用户18xxx29

13
2025-09-13 13:00

刑事立案了,还能协商。。。😴😅😬

昨天

昨天

13
2025-09-13 12:32

无利可图的事情,谁都不愿意粘,

和平年代

和平年代

13
2025-09-13 12:01

请求爱狗人士出来协调。

小灰灰

小灰灰

12
2025-09-13 19:47

狗造成的事故法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给人的警示有2.第一养狗要栓绳第二点就是骑车要带头盔

用户15xxx24

用户15xxx24

11
2025-09-13 16:52

刑事案件为什么不先抓捕,还协商????????

大汉铁骑

大汉铁骑

11
2025-09-13 14:38

过失杀人,毁灭证据是刑事案件,除了赔偿还应该严惩狗主人!

苗苗叉烧肉

苗苗叉烧肉

10
2025-09-13 13:43

这件事好像没有争议,就是不牵绳“过失致他人死亡”。我说一件有争议的(个人觉得有争议,所以诚请网友鉴定),一小区女子午后遛狗(牵了绳),途中内急赶往小区公共卫生间,将狗绳拴在卫生间门口美人靠上,(后来监控录像显示)一位路过的没有大人陪伴的孩子反复挑逗狗狗,用手用脚撩拨狗狗(此时狗狗未做出攻击反应,只是一味躲闪),后来孩子拿路边石头砸狗狗,砸了四五次终于激怒了狗狗,遂挣脱狗绳扑咬孩子,致孩子多处咬伤,后孩子父母索赔47万无果(狗主人愿意陪3万),然后将女子告上法院(后来如何事件发展如何了结就不知道了)。。请问这起事件女主人有错么

大汉铁骑 回复 09-13 14:44
当然有错,不戴口套,另外公共场合不是你栓狗的地方!

转折点 回复 09-13 18:30
文明养狗的条例里有“实际控制和管束”犬只!

山野

山野

10
2025-09-13 13:35

要价不起就把房子卖来抵债,谁叫你养犬不牵绳子呢

智者荣耀

智者荣耀

9
2025-09-13 16:55

请求判决狗主人无期徒刑,重罚,并赔偿原告损失

无为

无为

9
2025-09-13 16:40

应该偿命

智者荣耀

智者荣耀

9
2025-09-13 17:03

强烈要求城市,农村禁养大型犬支,违者重罚,严惩不贷

铁血骠骑

铁血骠骑

9
2025-09-13 17:05

偷酒店矿泉水给儿子喝,致死,酒店一半责任,110万,这个赔二百万吧,判刑三年

用户25xxx87

用户25xxx87

8
2025-09-13 21:44

爱狗人士应该把这个狗都不如的王八蛋打死。哈哈哈

一阵风

一阵风

8
2025-09-13 17:35

赔不起,那就判狗主人无期徒刑,最少也应该判个20年刑,否则就白死了,也根本就起不到警告‼️其他养狗🐶的人

玉儿

玉儿

8
2025-09-13 17:10

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案件,不是用钱就可以解决的事。

水清浅

水清浅

7
2025-09-12 22:55

我们这边真会玩,小区流浪狗扰民,城管说只管遛狗不牵绳,派出所说找物业,辣鸡物业只当没看到,捉狗大队朝九晚四说狗跑得快抓不住

6689 回复 09-13 12:36
让广西哥来

水清浅 回复 6689 09-13 16:54
太远了,他们估计不会为了几只狗跑过来

山林樵夫

山林樵夫

6
2025-09-13 21:08

为什么不把狗主人直接枪毙,财产全部赔偿给家属

用户10xxx75

用户10xxx75

6
2025-09-13 18:13

应该好好治治这些养大型犬的主人

Asura

Asura

5
2025-09-13 18:57

用刀失误伤人和纵狗伤人,有啥区别

用户14xxx04

用户14xxx04

4
2025-09-13 22:40

养狗不牵绳,畜生造成危害视同狗主造成,该抓抓,该毙毙,全国立马没有这情况

用户14xxx04

用户14xxx04

3
2025-09-13 22:42

当地派出所公安涉嫌渎职,这是刑事案件!

丰衣足食

丰衣足食

2
2025-09-13 21:52

狗主人最低要判无期

用户10xxx64

用户10xxx64

2
2025-09-13 23:07

狗主还活着?不应该啊

大海

大海

2
2025-09-13 17:01

这就是说电动车车速不能太快,否责反应不过来!

末了

末了

2
2025-09-13 13:35

头盔没戴罚款20元

promisz

promisz

2
2025-09-13 23:40

和谐和谐,调解一下,商量个数额就好了,动什么刑法呀

窗外不归的雲

窗外不归的雲

1
2025-09-13 20:28

作为非专家,提一个建议,建议养犬登记上牌时买一个第三人责任险,你养不起就不要养了,把自己喂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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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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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星辰皆璀璨,好好生活,热爱无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