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大转弯,撞到正常低速行驶的轿车,轿车司机一脚刹住,女子摔倒在地受擦伤。 交警现场认定女子是过错方,负全责。女子家属却反问:车主没责任吗?驾驶员多少都要负点责任。 交警告诉他,现在是法治社会,女子是过错有违法行为的一方,是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横过机动车道,必须要下车推行。 女子是全责,真的要给交警一个大大的赞,法治社会,不是谁弱谁有理,也没有和稀泥,这才是执法该有的样子。 想到去年,我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我也是低速正常行驶,只不过是自行车换成了电动车,她拐弯横穿马路过来刮蹭了我,最后赔了对方400。 遇到这种情况,真的不能和稀泥,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负责,不是你撞倒了你就有理。
上海一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大转弯,撞到正常低速行驶的轿车,轿车司机一脚刹住,女子
晨露路
2025-09-16 12: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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