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9月20日北京,一男子为独占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竟和母亲恶意串通,

轩叔观察 2025-09-21 15:24:05

脸都不要了!9月20日北京,一男子为独占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竟和母亲恶意串通,瞒着自己的姐姐,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事后,姐姐就找过来要说法,可男子却耍起了无赖,无奈之下,姐姐只好将他告上法庭,而法院这样判了![无辜笑] 故事要从三年前说起。老李突发心梗去世,留下一套两居室,他的现任妻子王女士带着12岁的儿子小李,还有他与前妻的女儿大李,当时刚大学毕业。 父亲刚走王女士就开始筹划房产的事,她找到小李商量:“这房子如果三个人分,你将来结婚怎么办?”母子俩很快达成共识,要想办法让房子完全归小李所有。 两个月后王女士以“家庭和睦,自愿放弃继承”为由,找到社区调解委员会,她声称已经和大李商量好,大李也同意放弃继承权,希望能出具调解协议书。 关键问题是大李对此事完全不知情,王女士提供了“大李同意”的书面材料,但大李从未在任何文件上签过字,调解员没有核实大李本人意愿,就出具了调解协议。 拿着这份调解协议,王女士和小李顺利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整个过程中大李始终被蒙在鼓里,她以为按照法律规定,房产会按比例分配,只是手续还没办而已。 直到一年半后,大李准备买房时查询父亲的房产信息,才发现房子已经完全过户给了弟弟,她第一时间找到王女士和小李,要求解释情况。 王女士的回应很干脆:“你爸爸生前就说过,儿子才是传宗接代的,房子当然给儿子,”小李则表示:“调解协议是你同意的,现在反悔太晚了。” 大李拿出手机录音,证明自己从未参与任何调解,更没有签署过放弃继承的文件,但王女士坚持认为,调解协议已经生效,房产归属不能再改变。 经过几次激烈争吵,大李意识到和解无望,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她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重新分割遗产。 法庭调查阶段,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调解委员会的记录显示,当天只有王女士一人到场,她提交的“大李同意书”笔迹经鉴定为伪造。 而且王女士承认她从未联系过大李,所谓的“家庭协商”纯属虚构,小李在法庭上也改口承认,确实知道姐姐不知情,但认为“房子本来就应该给儿子”。 法官指出继承权是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通过伪造文件、隐瞒真相获得的财产转移,属于恶意取得,应当无效。 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撤销房产过户登记,确认调解协议无效,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王女士、小李、大李三人共同继承,每人占三分之一份额。 王女士当庭表示不服,认为大李不是亲生的,不应该享有同等继承权,法官明确告知,《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不区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这起案件最终以法律胜利告终,但家庭关系已经无法修复,大李表示,她要的不是钱,而是一个公道,但现在连过年都不知道该去哪里。 案件宣判后王女士和小李当庭道歉,表示愿意按照判决执行,也希望能够重新修复家庭关系,但大李只是淡淡地说:“谢谢法官,我相信法律。”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血浓于水的亲情在巨大利益面前,有时候显得如此脆弱,而法律始终是保护每个人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网友们议论纷纷: “这儿子吃相太难看了!跟亲妈一起算计姐姐,老爷子在天上都得气醒吧?” “再婚家庭最怕这种事儿!法律上姐姐明明有继承权,这母子俩纯粹是欺负人。” “法院判得好!说明啥小动作在法律面前都没用,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这妈也是糊涂,只顾亲儿子,伤了女儿的心,以后养老指望谁还真不好说...” “支持姐姐维权!碰到这种弟弟就不能客气,直接法律途径解决最明智。” 如果你家遇到类似情况,会选择私下协商还是直接走法律程序,为什么?   官方信源:北京市司法局

0 阅读:0

猜你喜欢

轩叔观察

轩叔观察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