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张女士经相亲和丈夫相恋,到谈婚论嫁时,张家按风俗要18万彩礼,女婿家举债凑齐。结婚时张家既没摆筵席也没陪嫁,彩礼全被张家父母攥着。婚后张女士发现婆家困难,找父母要彩礼遭拒,她怀孕后没钱父母仍不帮忙,张女士把父母告上法庭,判父母返还10万。 二零二零年六月,张女士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家里人催得紧,就经人介绍去相亲。 这一看还真成了,她和丈夫看对眼了,很快就开始商量结婚的事。 按当地风俗,张家父母觉得彩礼不能少,就跟男方家要了18万。 这个要求,让女婿家可犯了难,家里条件一般,哪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可为了能把张女士娶进门,全家四处借钱,东拼西凑才把这18万凑齐。 结婚那天,张家父母却抠搜的。既没大摆筵席招待亲朋好友,也没给张女士准备什么像样的陪嫁。 那18万彩礼,一分都不肯往外拿。 婚后,张女士就发现,婆家为了凑彩礼欠了一屁股债。 看着丈夫每天为了还钱发愁,张女士想要是能把彩礼要回来一些,说不定能缓解下家里的压力。 于是,张女士就回了娘家,跟父母说自己婚后日子挺难的,婆家欠了不少债,能不能把彩礼给我点,让我们轻松点。 可张家父母一听,立马就变了脸,说彩礼哪能给你,我们养你这么大,这钱就当是孝敬我们的了。 张女士好说歹说,父母就是不同意,最后她只能无奈地回了家。 二零二四年,张女士怀孕了。 这本是大喜事,因为家里没钱,连生孩子都成问题。 张女士又想到了父母,她再次回了娘家跟父母说自己现在怀孕了,家里实在没钱,你们就把彩礼给我点,让我先把孩子顺利生下来。 可张家父母还是说没钱,让张女士自己想办法。张女士实在想不明白,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会这么狠心。 张女士实在没有办法了,最终只能起诉了自己的父母。 张家父母扣留彩礼不返还,该如何看呢? 彩礼,在传统习俗里虽有一定意义,但可不是父母能随意扣留的。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彩礼,原本是男方基于和张女士结婚的目的,而给付的。 结婚后,张女士和丈夫面临经济困难,这彩礼本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帮助小两口渡过难关。 可张家父母却将彩礼攥在手里,导致张女士和丈夫利益受损,自己却获得了这笔钱,且没有合法依据。 所以,张家父母的行为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张女士有权要求返还。 彩礼,是父母与女儿共同共有的,并非完全归父母所有。 父母这种扣留行为,违背了公平原则,侵犯了女儿对彩礼应有的权益。 毕竟彩礼本质上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及女方本人的赠与,女儿作为直接受益人之一,有合理处置和获取相应份额的权利。 经审理,认定彩礼是父母与女儿共同共有的,酌情判父母返还10万。 有人说张家的父母太过分,女儿有难还死抓着钱不放,就该多返点。也有人说张女士不该起诉父母,毕竟父母养她这么大不容易。 这事说到底,就是钱闹的。彩礼本来是两个家庭对新人的一种祝福,可到了这却成了矛盾的起因。 张家父母太看重钱,忽略了女儿的感受,而张女士起诉父母,也是无奈之举。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来源:极目新闻、红星新闻、九派新闻、大参考等)
浙江台州,女子要生孩子了,婆家却拿不出生孩子住院的钱,她只好找父母要回18万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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