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报道,江西景德镇,一女子讨债无果,竟花了10元买了一瓶氢氟酸,直接倒在了欠债者的门上和楼道里,导致一家三口中毒,法院这样判了! 江西景德镇城郊那家没挂正规招牌的杂货店,老板邓某从货架最底层抽出一个透明塑料瓶,没问用途,没说风险,10 块钱递给了站在柜台前的女人。 瓶身没贴正规标签,只潦草写着 “氢氟酸” 三个字,他不知道,这瓶液体即将撕碎两家人的生活。 这个买氢氟酸的女人是薛女士,走出杂货店时,手里的瓶子攥得发紧。 几个小时前,她还在蔡女士家楼下徘徊,敲了三次门都没人应 —— 其实蔡女士一家就在屋里,听见是她的声音,故意屏住呼吸躲着。 “不就借了你点钱吗,至于天天来要?” 上次蔡女士丈夫的话还在耳边,薛女士心里又酸又怒,满脑子都是 “得让他们知道厉害”。 没人知道,这两人曾经好到能共享一碗面。 几年前蔡女士开服装店,差钱进货,找薛女士帮忙。 薛女士把省吃俭用攒的积蓄拿出来时,连借条都没让写,笑着说 “都是朋友,信得过你”。 那时蔡女士握着她的手说 “等我周转开,马上还你”,眼里满是感激。 谁能想到,这份信任会变成后来的针锋相对? 薛女士揣着氢氟酸回到蔡女士家小区时,天已经黑透。 楼道里没开灯,她摸着墙走到蔡女士家门口,最后犹豫了几秒,还是拧开了瓶盖。 液体顺着门缝流进去,溅在瓷砖上,发出轻微的 “滋滋” 声。 她把空瓶扔到楼下草坪,转身就跑,跑出门时被刺鼻的气味呛得咳嗽,却没敢回头。 同一时间,蔡女士正在屋里给女儿缝新衣服,突然闻到一股怪味,像烧塑料的味道,越来越浓。 没一会儿,女儿开始咳嗽,丈夫也说头晕。 蔡女士赶紧去开门,楼道里飘着淡白色的烟,自家大门上的油漆鼓了起来,地面瓷砖还在冒小气泡。 “快下楼!” 她拉着女儿,拽着丈夫就往楼下跑,一边跑一边给物业和警察打电话。 物业的人赶来时,还以为是浓硫酸泄漏,赶紧找来沙子铺在地上。 警察到现场后,只看到刺鼻的气味和被腐蚀的门,没找到肇事者,让蔡女士一家先去医院检查。 蔡女士觉得只是吸入了点坏空气,没当回事,当天没去医院。 可第二天一早,丈夫头晕得站都站不稳,咳嗽得直不起腰,她才慌了神,赶紧带着家人往医院送。 医生初步检查后,说没发现大问题,让他们回家观察。 从医院回来的路上,蔡女士路过草坪,看到一个空塑料瓶,捡起来一闻,那股熟悉的怪味让她瞬间僵住。 她掏出手机上网搜 “氢氟酸”,越看越害怕 ——“化骨水”“腐蚀性强”“吸入即中毒”,这些字眼像针一样扎进眼里。 她抱着瓶子就往派出所跑,声音都在抖:“警察同志,我们可能中了氢氟酸的毒!” 警察让蔡女士立刻带家人去医院做详细检查,这一次,结果出来了:一家三口都是氢氟酸中毒,蔡女士的呼吸道还受了轻微伤。 好在送医及时,经过几天治疗,一家人慢慢恢复了过来。 而另一边,警察顺着空瓶子找到了邓某的杂货店,邓某一看警察上门,立马慌了,承认自己没有危险化学品销售许可证,就是想赚点小钱,才偷偷卖氢氟酸。 根据邓某的指认,警察很快找到了薛女士。 一开始,薛女士还想抵赖,说自己从没买过氢氟酸,也没去过蔡女士家。 可当警察拿出小区的监控录像,还有医院的诊断书时,她再也绷不住了,眼泪掉了下来,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我就是想让她还钱,没想到这东西这么毒……” 法院开庭那天,薛女士穿着朴素的衣服,低着头站在被告席上。 法官说,她在居民楼公共区域泼洒剧毒氢氟酸,不仅危害了蔡女士一家的安全,还可能威胁到其他住户,已经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 但考虑到她认罪态度好,主动赔偿了蔡女士一家的医疗费和误工费,还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最后判了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走出法院时,薛女士看到了蔡女士,两人对视了一眼,没说话,各自转身走了。 曾经的朋友,因为一笔钱,一瓶 10 元的氢氟酸,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其实,薛女士一开始没错,好心借钱却要不回,换谁都会委屈。 可她错在被情绪冲昏了头,选了最笨、最违法的办法。 蔡女士也有错,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躲着不还,甚至让家人说风凉话,最后害了自己和家人。 要是当初薛女士能找社区调解,或者去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是蔡女士能主动沟通,两家人也不会落得这般下场。 10 元的氢氟酸,不贵,却毁了两份信任,两个家庭。 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冲动的代价,也照出了法治意识的薄弱。 往后再遇到纠纷,多想想合法的路,别让一时的火气,变成一辈子的遗憾。 那么到最后,你们怎么看的呢? 如果各位看官老爷们已经选择阅读了此文,麻烦您点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各位看官老爷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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